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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探亲假,你知道吗?你敢请吗?请的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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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间: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发表于 2010-2-2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公务员,这个假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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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都没享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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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不太可能
不是有一条“公休日不能团聚”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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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关单位有公休假的,探亲假基本也能请到
企业单位没有公休假的,估计大部分探亲假也难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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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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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的探亲假是有的,来回的火车票也给报销的
只是休假是要扣工资奖金的,
休息几天一个月薪水没了
所以,
没人愿意休息探亲

事业单位,
上班原本自由
无所谓请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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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容易请,但要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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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争取把亲安放在身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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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1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不敢请,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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