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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关于物业管理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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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尊敬的业主/住户</p><p>         物业管理费是根据物价局的批文,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高层、高层住宅1元/月.平方米(二次供水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p><p></p>
发表于 2007-10-2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局是干什么的呀?[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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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楼主:请出示此批文,影印件也可以,这样说说谁都会的,另外请问江阴所有带电梯的住宅房电梯费均是另收的吗?如果是我就死心了,如果不是,那么请问为何物价局只对圣庭苑如此“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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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见大宝老爹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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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请问怎么发照片?每次提醒“超过100K”什么的,麻烦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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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p>尊敬的业主/住户</p><p>     物价局的批文我们是有的,您有时间可以到业主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会拿给您看的。</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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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是学医的,对计算机不是很懂。不能超过100k应该是大小,你要转换一下格式,我们数码相机一般拍的像素都很高,有1-5M,你把那个图片转成JPEG格式就比较小,再不行就得用PHOTOSHOP软件缩一下了,我自己也很郁闷啊,我自己的头像想换个好的换没了,成了个XX,呜呜![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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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0-28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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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我那个X怎么搞回来啊,浪子?帮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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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0-28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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