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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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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装修日记
小区名称: -
住房房型:
建筑面积: -
装修风格:
硬装预算: -
开工日期:
交房在即,装修成了各位邻居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自己充足电也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方便大家的学习,网上找了些资料供大家共勉,有好建议的欢迎踊跃补充
电气安装工程规范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人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1.2 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3 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1.4 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1.5 电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 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2.1 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2 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2.3 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2.4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2.5 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同一系列产品。
3 施工要点
  3.1 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
  3.2 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3.3 暗线敷设必须配管。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
  3.4 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3.5 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3.6 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3.7 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8 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3.9 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
  3.10 当吊灯自重在3kg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后置埋件,然后将灯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严禁安装在木楔、木砖上。
  3.11 连接开关、螺口灯具导线时,相线应先接开关,开关引出的相线应接在灯中心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于上。
  3.12 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Ω。
  3.13 同一室内的电源、电话、电视等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应小于5mm
  3.14 厨房、卫生间应安装防溅插座,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的墙体上。
  3.15 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300mm,平开关板底边距地宜为1400mm
涂饰工程验收规范
涂饰工程
13.1 一般规定
13.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和美术涂饰的涂饰工程施工。
13.1.2 涂饰工程应在抹灰、吊顶、细部、地面及电气工程等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13.1.3 涂饰工程应优先采用绿色环保产品。
13.1.4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质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2%。
13.1.5 涂料在使用前应搅拌均匀,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13.1.6 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35之间,并应注意通风换气和防尘。
13.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3.2.1 涂料的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13.2.2 涂饰工程所用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3.3 施工要点
13.3.1 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及水泥砂浆抹灰基层:应满刮腻子、砂纸打光,表面应平整光滑、线角顺直。
②纸面石膏板基层:应按设计要求对板缝、钉眼进行处理后,满刮腻子、砂纸打光。
③清漆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颜色谐调一致、表面无污染、裂缝、残缺等缺陷。
④调和漆本质基层:表面应平整、无严重污染。
⑤金属基层:表面应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
13.3.2 涂饰施工一般方法:
①滚涂法:将蘸取漆液的毛辊先按W方式运动将涂料大致涂在基层上,然后用不蘸取漆液的毛辊紧贴基层上下、左右来回滚动,使漆液在基层上均匀展开,最后用蘸取漆液的毛辊按一定方向满滚一遍。阴角及上下口宜采用排笔刷涂找齐。
喷涂法:喷枪压力宜控制在0.40.8MPa范围内。喷涂时喷枪与墙面应保持垂直,距离宜在500mm左右,匀速平行移动。两行重叠宽度宜控制在喷涂宽度的1/3
③刷涂法:直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先难后易、先边后面的顺序进行。
13.3.3 木质基层涂刷清漆:本质基层上的节疤、松脂部位应用虫胶漆封闭,钉眼处应用油性腻于嵌补。在刮腻子、上色前,应涂刷一遍封闭底漆,然后反复对局部进行拼色和修色,每修完一次,刷一遍中层漆,干后打磨,直至色调谐调统一,再做饰面漆。
13.3.4 木质基层涂刷调和漆:先满刷清油一遍,待其干后用油腻子将钉孔、裂缝、残缺处嵌刮平整,干后打磨光滑,再刷中层和面层油漆。
13.3.5 对泛碱、析盐的基层应先用3%的草酸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刷干净或在基层上满刷一遍耐碱底漆,待其干后刮腻子,再涂刷面层涂料。
13.3.6 浮雕涂饰的中层涂料应颗粒均匀,用专用塑料辊蘸煤油或水均匀滚压,厚薄一致,待完全干燥固化后,才可进行面层涂饰,面层为水性涂料应采用喷涂,溶剂型涂料应采用刷涂。间隔时间宜在4h以上。
13.3.7 涂料、油漆打磨应待涂膜完全于透后进行,打磨应用力均匀,不得磨透露底。
地面铺装工程验收规范
地面铺装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1.1 本章适用于石材(包括人造石材)、地面砖、实木地板、竹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地毯等材料的地面面层的铺贴安装工程施工。
地面铺装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1.1 本章适用于石材(包括人造石材)、地面砖、实木地板、竹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地毯等材料的地面面层的铺贴安装工程施工。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15.1 一般规定
  15.1.1 本章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的洗涤、洁身等卫生器具的安装以及分户进水阀后给水管段、户内排水管段的管道施工。
  15.1.2 卫生器具、各种阀门等应积极采用节水型器具。
  15.1.3 各种卫生设备及管道安装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5.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5.2.1 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5.2.2 给排水管材、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5.3 施工要点
   15.3.1 各种卫生设备与地面或墙体的连接应用金属固定件安装牢固。金属固定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当墙体为多孔砖墙时,应凿孔填实水泥砂浆后再进行固定件安装。当墙体为轻质隔墙时,应在墙体内设后置埋件,后置埋件应与墙体连接牢固。
  15.3.2 各种卫生器具安装的管道连接件应易于拆卸、维修。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有橡胶垫片排水栓。卫生器具与金属固定件的连接表面应安置铅质或橡胶垫片。各种卫生陶瓷类器具不得采用水泥砂浆窝嵌。
  15.3.3 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采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15.3.4 各种卫生器具安装验收合格后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
  15.3.5 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各类阀门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便于使用和维修。
  15.3.6 嵌入墙体、地面的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保护,其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墙内冷水管不小于10mm、热水管不小于15mm,嵌入地面的管道不小于10mm。嵌入墙体、地面或暗敷的管道应作隐蔽工程验收。
  15.3.7 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平行间距应不小于200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供水时,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15.3.8、各种新型管材的安装应按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施工。
细部工程验收规范
细部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1.1 本章适用木门窗套、窗帘盒、固定柜橱、护栏、扶手、花饰等细部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
11.1.2 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11.1.3 框架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榫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11.1.4 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11.1.5 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11.1.6 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11.1.7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11.1.8 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11.1.9 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11.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1.2.1 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1.2.2 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1.3 施工要点
11.3.1 木门窗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门窗洞口应方正垂直,预埋木砖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②根据洞口尺寸、门窗中心线和位置线,用方木制成搁栅骨架并应做防腐处理,横撑位置必须与预埋件位置重合。
③搁栅骨架应平整牢固,表面刨平。安装搁栅骨架应方正,除预留出板面厚度外,搁栅骨架与木砖间的间隙应垫以木垫,连接牢固。安装洞口搁栅骨架时,一般先上端后两侧,洞口上部骨架应与紧固件连接牢固。
④与墙体对应的基层板板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基层板安装应牢固。
⑤饰面板颜色、花纹应谐调。板面应略大于搁栅骨架,大面应净光,小面应刮直。木纹根部应向下,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花纹应通顺,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线平视范围,宜在室内地面2m以上或1.2m以下,接头应留在横撑上。
⑥贴脸、线条的品种、颜色、花纹应与饰面板谐调。贴脸接头应成45°角,贴脸与门窗套板面结合应紧密、平整,贴脸或线条盖住抹灰墙面应不小于10mm
11.3.2 木窗帘盒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窗帘盒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窗帘盒宜伸出窗口两侧200300mm,窗帘盒中线应对准窗口中线,并使两端伸出窗口长度相同。窗帘盒下沿与窗口上沿应平齐或略低。
②当采用木龙骨双包夹板工艺制作窗帘盒时,遮挡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榫、露钉帽,底边应做封边处理。
③窗帘盒底板可采用后置埋木楔或膨胀螺栓固定,遮挡板与顶棚交接处宜用角线收口。窗帘盒靠墙部分应与墙面紧贴。
④窗帘轨道安装应平直,窗帘轨固定点必须在底板的龙骨上,连接必须用木螺钉,严禁用圆钉固定。采用电动窗帘轨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11.3.3 固定橱柜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及顶棚标高,确定橱柜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②制作木框架时,整体立面应垂直、平面应水平,框架交接处应做榫连接,并应涂刷木工乳胶。
③侧板、底板、面板应用扁头钉与框架固定牢固,钉帽应做防腐处理。
④抽屉应采用燕尾榫连接,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
⑤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油漆之前将其拆除,五金件安装应整齐、牢固。
11.3.4 扶手、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木扶手与弯头的接头要在下部连接牢固,木扶手的宽度或厚度超过70mm时,其接头应粘接加强。
②扶手与垂直杆件连接牢固,紧固件不得外露。
③整体弯头制作前应做足尺样板,按样板划线。弯头粘结时,温度不宜低于5。弯头下部应与栏杆扁钢结合紧密、牢固。
④木扶手弯头加工成形应刨光,弯曲应自然,表面应磨光。
⑤金属扶手、护栏垂直杆件与预埋件连接应牢固、垂直,如焊接,则表面应打磨抛光。
⑥玻璃栏板应使用夹层夹玻璃或安全玻璃。
11.3.5 花饰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装饰线安装的基层必须平整、坚实,装饰线不得随基层起伏。
②装饰线、件的安装应根据不同基层,采用相应的连接方式。
③木(竹)质装饰线、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拐弯接口应齐整无缝,同一种房间的颜色应一致,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件应连接紧密牢固。
④石膏装饰线、件安装的基层应干燥,石膏线与基层连接的水平线和定位线的位置、距离应一致,接缝应45°角拼接。当使用螺钉固定花件时,应用电钻打孔,螺钉钉头应沉入孔内,螺钉应做防锈处理;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应选用短时间固化的胶粘材料。
⑤金属类装饰线、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基层应干燥、坚实。铆接、焊接或紧固件连接时,紧固件位置应整齐,焊接点应在隐蔽处、焊接表面应无毛刺。刷漆前应去除氧化层。
家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总则
  1.1 为规范家居室装饰市场,提高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考虑一般住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1.3 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 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4 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1.5 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3、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5、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6、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家庭居室装饰如需要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管房部门的书面同意。
  1.6 家庭居室装饰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

  2.1 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的规定,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2.2 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辅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2.3 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验无渗漏。
  2.4 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表面应略低于地面。
  2.5 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电气工程

  3.1 电气产品、材料必须是符合现行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尚应具有国家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书。
  3.2 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3.3 灯头做法、开关接线位置正确,厕浴间宜选用防潮开关和安全型插座,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线应单独敷设,不得低于0.5MΩ。面向电源插座时应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3.4 开关、插座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盖板端正,表面清洁,紧贴墙面,四周无空隙,同一房间开关或插座上沿高度一致。
  3.5 电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如漏电开关的动作,各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电器通电,灯具试亮、开关试控制等,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6 工程竣工时应向用户提供电气竣工简图、标明导线规格及暗管走向。
  吊顶工程

  4.1 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标准。
  4.2 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吊顶应进行防水处理,吊顶位置正确,吊杆顺直、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4.3 轻型灯具可吊在主龙骨上,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吊扇不得借用吊顶龙骨,应另设吊钩与结构联结。
  4.4 吊顶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钉眼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压条顺直,无翘曲,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
  4.5 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现象;纸面石膏罩面板一般用镀锌螺钉固定在龙骨上,钉头应涂防锈漆。
  门窗、封阳台工程

  5.1 门窗的品种、规程、颜色、开启方向、组合形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现行标准要求。
  5.2 门窗选用的材质及附件均应符合现行标准,铝合金门窗应选用不锈钢或镀锌附件,塑料门窗使用螺钉时,必须事先钻孔,严禁直接锤击打入。
  5.3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外观无变形、开焊、断裂现象。铝合金门窗框不得直接埋入墙体,铝合金或塑料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缝隙应按要求嵌填饱满,缝隙外槽口用密封胶封严,表面平整光滑。
  5.4 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阴滞和反弹现象。配件齐全,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5.5 门窗安装后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锈蚀。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细工制品工程

  6.1 细木制品(窗帘盒、暖气罩、木护墙、木隔断、包门及门套、窗套、踢脚板、花饰、装饰线)和固定家具的龙骨、衬板及面板庆符合设计的要求。细木制品所用的木材含水量水率不得大于12%,其外表用料, 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
  6.2 细木制品与基层必须镶钉牢固,无松动。衬板与面板必须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起层、起鼓现象。
  6.3 窗以板和窗帘盒与基体连接牢固,表面平整、棱角方正,其两侧伸出窗洞以外的簪度要一致,同一房间的窗台板或窗帘盒标高一致。
  6.4 木护墙表面应平整光洁,棱角方正,线条顺直,颜色一致,不得出现裂缝开胶现象,踢脚板连接无缝隙。踢脚板庆平直,光洁、接缝严密、出墙厚度一致。
  6.5 顶角线、挂镜线、腰线等装饰线顺直均匀一致,紧贴墙面,交圈收口正确。木装饰线对接时,宜采用45度加胶坡接,接头处不得有错缝、离缝现象。
  6.6 吊柜、壁柜安装应牢固,柜门开启灵活。
  6.7 细木制品油漆后,应平整光滑、刷纹通顺、颜色一致,无漏刷、无胶痕。
  裱糊工程

  7.1 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粘接剂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选用。
  7.2 裱糊工程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应平整,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7.3 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缝,裱糊前基层宜刷清漆作封完备处理。
  7.4 壁纸墙布必须裱糊牢固,表面色泽一致,花纹图案吻全合,不得有气泡、空鼓、裂缝、翘边、皱折、斑污和胶痕。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1.5正视不显拼缝。
  7.5 壁纸、墙布与顶角线、挂镜线、贴脸板、踢脚线紧接,不得有缝隙,其边缘平直整齐,不得纸毛、飞刺。
  7.6 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板块铺贴工程

  8.1 石材、墙地砖
  8.11 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和结的水泥作胶结材。
  8.12 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尽量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体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8.13 石材铺贴前宜作背涂处理,减少“水渍”现象发生,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积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
  8.14 墙地砖铺巾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不得超过数量的5%
  8.15 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如厕浴间、厨房等)在面层下应做防水层,防水层四周与墙接触处,应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8.2 木质地板
  8.21 木技楼地面的材质、构造以及拼花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2%
  8.22 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的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着光线铺设。木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毫米的缝隙,并用踢肢板封盖。
  8.23 木技板面层必须铺钉牢固无松动,粘接牢固无空鼓,表面刨平磨光,无明显刨痕、戗茬和毛刺等缺陷。
  8.24 木板面层,板间隙基本严密,接头位置错开;拼花木板面层接缝对齐,粘、钉严密。无裂纹、翘曲,表面洁净无明显色差。
  8.25 木质踢脚线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8.3 塑胶地板
  8.31 铺贴塑胶板面层用的胶粘剂,应根据基层材质和面层使用要求选用。基层必须平整、坚硬、干燥无油脂。面层应平整、光滑、无裂缝、色泽均匀、厚薄一致,边缘平直,面层内不得有杂物和气泡。
  涂饰工程

  9.1 涂料的品种、颜色、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现行标准。
  9.2 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9.3 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9.4 乳胶漆严禁脱皮、漏刷、透底,大面无流坠、皱皮,表面颜色一致,无明显刷漏刷和透底,刷纹通顺,喷点均匀、门窗灯具洁净。
  软包工程

  10.1 软包(锦缎、皮革)面料和填充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软包工程的防腐、防火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10.2 软包工程的木框、衬板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钉粘严密、牢固,不得松动。
  10.3 软包制作尺寸正确,棱角方正,填充饱满、平整,饰面松紧适度。
  10.4 软包安装平顺,紧贴墙面,色泽一致,接缝来密,无翘边和褶皱。
  10.5 软包表面应清洁、无污染,拼缝处花纹吻合,无波纹起伏。
  地毯工程

  11.1 地毯的品种、材质、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1.2 基层必须平整、干燥、清洁、无油污。
  11.3 地毯应固定牢固,毯面平整、不起包、不凹陷、不打皱、不翘边,拼缝处密实平整、图案连续、绒面顺光一致,表面干净、无油污损伤。
  11.4 地毯收口合理、顺直,收口压条牢固。
发表于 2009-11-3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学习了
楼主有心人呀
先学习毛坯房的验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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