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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江阴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方案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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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市域对外交通工作事关江阴未来发展大局。10日上午,我市举行全市域对外交通(轨道交通)规划方案论证会。市委书记朱民阳强调,全市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深入研究全市域综合交通体系,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全面融入长三角城市群,以交通现代化构筑江阴未来发展的新优势。市领导吴崇翟、黄满忠、高佩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佩主持。
    朱民阳指出,发展轨道交通对江阴未来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要尽快规划建设轨道交通,推动江阴全面融入长三角城市群,通过建设功能性载体扩大城市的升值空间。各相关部门要知实情、摸情况,迅速进入角色,加紧启动,像抓经济工作一样做好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工作,打造江阴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中的新优势。
    针对全市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朱民阳强调,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市镇两级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利用已建、在建、未建的高速公路周边地块,通过建设物流集聚地、大型停车场等功能设施,发挥地块的经济效应;在市域快速干道规划方面,要注意与高速公路网络相协调,注意解决过境交通对市区的干扰问题,全市各功能性区域的连接和转换流畅问题,以及公交优先如何体现以人为先、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问题;在航运、航空和地下管网规划建设中,要作出详细深入研究,注重增加社会服务功能。
    就当前江阴交通体系中出现的问题,朱民阳指出,要加快转移老城区的城市功能性载体,分散人流,并进行优化管理,打通断头路,早日缓解市区交通拥堵问题;注重全市主要干道的命名问题,方便市民分辨。
    市规划、交通、发改、建设等部门就全市域对外交通规划方案的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覆盖全市域的江阴对外交通规划方案涉及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干道、航运、航空和地下管网等内容,力争在江阴构筑一个集约生态、内外畅达、多样选择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相关报道:

成立江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澄政发〔2008〕98号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江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与省沿江轨道交通、无锡城市轨道交通的无缝对接,加强我市轨道交通线位走廊及用地控制,
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BRT)建设,实现区域交通一体化,市政府决定成立江阴市轨道交通规
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锡南  市长
副组长:高  佩  常务副市长
成  员:陈晓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由陈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伟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
规划组由缪敏同志兼任组长,刘建军同志兼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市规划局。
城区建设组由阚满荣同志兼任组长,蔡欣同志兼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
镇村建设组由张光伟同志兼任组长,毛勇同志兼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

 ●轨道线网规划

  规划4条轨道线路。轨道一号线接锡澄轨道线路,从火车站沿花山路,经毗陵路、虹桥南路、虹桥
北路、鲥鱼港路,最后到达滨江文化中心,该线路毗陵路以北段以及火车站站前段为地下线路,其余
为地面线路;轨道二号线西接常澄(常州-江阴)轨道线路,沿人民西路经长江路、西外环路、文富路
、环城西路至虹桥路接轨道一号线,该线路锡澄运河以东为地下线,以东为地面线;轨道三号线西接
一号线,沿澄江路,向东外环路、长山路接张家港杨舍轨道线路;该线路白屈港以西段为地下线,以
东为地面线;轨道四号线由人民路上的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出线,沿预留第二过江通道向北至靖江。其
中地面线路的红线宽度控制10米。

附:查了资料作了个图贡大家参考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又有噪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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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xici.net/b16462/d100956082.htm正好在家门口,还是在路面上的 [s: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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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就是噩耗啊 [s: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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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居民担心铁路建成有噪音污染 夜堵北京南站工地http://bj.house.sina.com.cn 2007年06月10日13:18  新京报
  居民担心铁路建成会造成噪音污染,铁路部门连夜开会研究。昨晚9时许,翠林小区百余居民齐聚北京南站改建工程工地西门外,阻止工地车辆进出。现场居民称工地将修7条经过小区的铁路,到时会给居民带来严重的噪音污染。北京南站改建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市铁路局相关负责人已赶至现场,正在与居民进行协调。

  居民担心家门口过列车有噪音污染

  昨晚9时许,十余辆警车停在北京南站工地大门外,翠林小区三里的上百居民已将北京南站改建工程工地西门堵得严严实实,阻止任何车辆出入。工地大门两侧已经拉上写有“噪音扰民”等字样的横幅。

  现场居民介绍,他们都是翠林小区三里的居民,围堵工地是不满工地将从小区居民楼下修铁路,“修7条铁路,到时我们就根本无法居住了。”现场一名大妈称,工地现在已经将铁轨铺设到小区跟前了,他们一直在阻止工地继续向小区架设铁轨。

  “只给一年的扰民费,那我们以后怎么办?”“现在倒无所谓,主要是以后铁路通车后,我们更无法生活了。”居民罗先生说,现在只有一条从北京站发出的列车线路经过小区,就扰得居民难以休息,更别说再新建7条了。他说,工地方起初打算支付给他们一年的扰民费,明年8月份工程完工后就不管了。

  铁路局相关领导赶至现场协调

  昨晚,北京市铁路局及丰台区相关部门正在工地指挥部召开会议讨论此事。

  据指挥部综合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工地方一直都在就施工扰民问题与居民进行协调。铁路局相关领导得知居民围堵工地事情后,很快赶至现场,并协同丰台区相关部门共同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协调施工与居民生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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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京沈专线规划征居民意见
沿线居民担心噪音污染 仍有部分社区未见通知
http://www.jinghua.cn   2009-11-26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吴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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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4629999 64656611

邮箱:jhsbxwxs@sohu.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前街1号百灵大厦《京华时报》机动部
邮编:100028

    本报讯 (记者吴旖旎)近日,望京季景沁园小区、立水桥顶秀清溪等小区内张贴了名为《新建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铁路工程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的环评意见征集通知。得知要在自家门口修铁路,这可急坏了周边的居民们。



    “带来的噪音、振动影响将是巨大的”,自看到通知起,季景沁园的业主们纷纷在社区论坛上对铁路过境一事表示反对,通知上注明的种种“工程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都着实让居民发愁,最令大家担忧的还要属日后火车过境带来的噪音。除了季景沁园,顶秀清溪社区也贴出了同样的通知。家住顶秀清溪的池女士告诉记者,居民们常年受京包线的困扰,这样一来,老问题没解决,又来了新噪音,“这不知道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据了解,依照目前的规划,京沈专线紧邻京包铁路,横穿京北回龙观、霍营、立水桥、北苑、望京等居住区。记者了解到,目前,沿线还有一些社区的居民对此事一无所知。王先生家住奥北小区,位于顶秀清溪斜对面,但他近日出入小区,并没有看见征求意见的通知。



    昨天,负责规划环评工作的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张先生表示,此前,环评项目组已经对京沈专线北京沿线的各个小区逐一进行了实地考察,其间得到的反对意见较多,项目组已经将考察的结果提交给有关部门。张先生说,目前,该铁路只是初步规划,项目组主要负责进行评估以及反馈居民意见,有关部门再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最终方案,“铁路线的制定要从大局上考虑,但业主可以给我们打电话、写信反馈,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大家意见的”。



    针对沿线一些小区未接到通知一事,张先生称,通知是项目组在实地考察时张贴的,但由于一些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没有和物业沟通好,只能将通知贴在小区附近,“可能是这个原因造成的,项目正在进行中,陆续还会有信息通过媒体来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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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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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总局对铁路附近地区和居民楼内设备适用国家环境噪声标准问题作出解释
由 蓝精灵007 » 周五 3月 23 10:27:42 2007

环保总局对铁路附近地区和居民楼内设备适用国家环境噪声标准问题作出解释
2007-03-20


  近日,环保总局在给有关单位的复函中,对铁路附近地区和居民楼内设备适用国家环境噪声标准问题作出了正式的解释。

  关于评价通过列车是铁路附近地区是否存在噪声污染问题,复函明确应适用相应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2525-90)》,并且该标准规定的限值只适用于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声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不适用于上述情况。

  同时,复函根据《铁路留用土地办法》规定的原则,提出了解决铁路附近地区敏感建筑物噪声污染问题的方法。要求修建铁路的建设单位,按《铁路留用土地办法》规定的原则,对现有铁路边界内的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搬迁,对确实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应采取合理、严格、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于铁路建成后在铁路边界内建设的敏感建筑物,应视情况由铁路所有者与建筑物业主协商解决,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关于评价居民楼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公用设备产生噪声是否造成室内噪声污染的技术依据问题,复函中明确应参照执行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及其配套的监测方法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环保总局关于执行噪声环保标准的复函,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在污染源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判定是否存在噪声污染的技术依据是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而不是声环境质量标准,这对于规范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适用噪声标准混乱的问题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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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漏洞百出啊!
例如:轨道2号线,人民西路和长江路?根本不是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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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94号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随着公路、铁路(含轻轨)建设的迅速发展,交通噪声引发的扰民纠纷日益突出。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噪声污染,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现就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涉及到环境噪声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十二条、三十六条、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二、在已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市区域,其评价范围内应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执行,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城市区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认其功能区和应执行的标准。

三、公路、铁路(含轻轨)通过的乡村生活区域,其区域声环境功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 /T 15190-94),确定用地边界外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

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分贝、夜间按50分贝执行。

四、建设的公路、铁路(含轻轨)通过现有城镇、乡村生活区、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根据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噪声污染状况,可以采取设置声屏障、拆迁或者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等不同的措施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关于公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1999]46号)废止。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公路 铁路 环评 问题 通知
抄 送:交通部、铁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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