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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创智交房后,暂时住或不住,涉及的物业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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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市物价局了解,对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物业管理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亦按此标准收取。开发建设单位实施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污染的,环境、配套设施尚未完善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后,业主可按规定标准的80%交纳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差额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偿物业管理企业。(摘自“山高水长”的帖子)
所以,交多少物业费,和有没有办理产权证,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创智还要造专家楼,所以入住的也只交80%。仅代表个人观点。
发表于 2009-11-5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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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再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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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有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到时候可以和物业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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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如不住的物业费不是只要收:原物业费的:70%*80%=56%了吗??

也就是说只要近一半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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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公寓楼不属于创智天地住宅范围,是属于创业园办公区域的,所以不存在楼主所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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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如果以后后面造了汇智广场,是不是也是打折收费?创智天地住宅是一个独立项目,不是分期开发的。

但是第一年不入住的话,是按照这个来操作的:第一年物业费按照100%收取,一年到期到第二年交费的时候,由物业核实确未办理装修入住手续,第二年按照70%收取。这个时间还要按照装潢时间来判断的,而非入住时间。所以在第一年未满的时间内,哪怕最后一个月的时候办理装修手续,也要按照全额收取的。第三年开始即使还未装修,也要按照10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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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众所周知,创智投资型的也比较多的,2、3年不来入住的话肯定占了其中一部分,如果都不来入住就可以全部打折的话,物业肯定会难以维持日常开销。1.6--1.8是按照满打满算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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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说到收费,KFS就赶紧跳出来解释了,回答问题真快.哎,谁叫俺们购房者是弱势群体呢,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卖房子的赚我们的钱,帮我们管家的也要赚我们的钱,业主们除了多赚钱,看来也别无他法了 [s:363]  [s: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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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公寓楼 XXX,实在看不下去了,无语 [s: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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