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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 江苏高考报名地 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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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科学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省下发了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公办学校不得跨市招生,民办学校跨市招生必须列入生源地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提前“掐尖”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坚决杜绝“借读生”“旁听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从2018年开始,所有应届普通高中学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必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过程性管理和动态监督,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通知明确,江苏省将严格转学审批,落实学籍管理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要求,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关于转学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转学、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本省低星级学校向高星级学校转学、外省非重点高中学生向我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转学、休学期间转学等情况,一律不得擅自审批,特殊情况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据了解,我市严格遵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全市普通高中应届高考学生全部为江阴本地学籍,无外地学籍考生。2019届高考报名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届时,我市将严格核实考生学籍等信息,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8-3-22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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