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造好了,可以分配了,看了看分配方案,有以下几点意见: 1、 车位分配涉及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如此大事,在没有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就草草出台“方案”,请问上一届业委会,在程序上是否合适? 2、 目前正值小区业委会换届之时,在新一届业委会没有产生之时草草以“民主讨论”为名行使剩余权力,请问上一届业委会,这样做合适吗? 3、 “一号公告”说得很清楚,上一届业委会自2016年7月13日任期届满,目前业委会日常工作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请问上一届业委会,如果本次车位分配方案是由你们通过的,请问你们有这个权力吗?如果“方案”是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请问你们除了能决定与换届有关的工作外,决定其它的小区事务是否越权了? 4、 方案的起草口吻是“本届业委会”,落款却是“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请问“本届业委会”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方案究竟是以谁的名义出的?你们究竟是谁? 5、 “方案”内容想必大家都看到了,花了全体业主的钱,得益的仅是部分业主。请问上届业委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浮桥社区,你们这样明显的挑起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合适吗?还嫌长江国际花园小区不够闹腾吗?这样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制造小区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事,居然经过几级审核后通过了? 权力不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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