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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活动] 【丹芙业主】不缴物业费竟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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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 号:(2016)苏0281民初3860号
案 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原告: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被告:尤士凤
承办人:唐宇英
地 点:滨江新第二审判庭
日 期:2016年4月18日
时 间:14时整
书记员:陶晓萍



    据了解,尤士凤是丹芙春城商铺598号的业主,自14年从开发商处购得该商业房产后租赁给他人经营,一直拖欠物业费、至今未缴。


    无独有偶,丹芙春城商铺物业费拖欠并非个例,本次法院能够受理对物业公司来说是很大的帮助。


    既然你享受了物业的服务就需要付出相应的酬劳,就像本案的被告,如果租赁你房屋的人拖欠你房租,你会是什么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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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受理,表面了法院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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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服务不当,是物业失职;不缴费,则为业主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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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付出才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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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为宣判前 不好定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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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也不一定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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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案子的判决结果往往也会影响 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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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家里如果未出大问题的话,物业费建议还是得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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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和万达那事一样一样的,先万达招商欺骗,没有达到承诺的人流量,商铺主 要转租,万达不让挂转租牌,说先免费给你们用,不用先交租。最后一下子把商铺主告上法院,拖欠房租。   双方都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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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地被告了   业主举证也不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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