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677|回复: 26

[KFS物业互动] 长江国际,选择了,我们就不会放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几天,论坛上出现了一些极不正常的现象,不和谐的声音此起彼伏,虽然以前也曾有过类似现象,但强度从没有过如此之大,业主与业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信任度在快速下降,怀疑、猜疑甚至相互攻击的现象不断抬头,论坛正在逐渐失去他应有的功能,反而成为一块为各方混战的战场,实在是一件令人心痛,令人悲哀的事情。但是,我相信,理性的声音始终会占据主导地位,不和谐的因素必定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经过这几天的事情,我们大家都应该反思,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一直为人称道的长江现象MS不堪一击?在这些事件中,作为我们每个个体,都应该负点什么样的责任呢?

    我谈几点看法:

一、 首先,作为包括我、东哥、左邻、老兵在内的版主团队,对这几天发生的情况也是负有责任的:与开发商的沟通工作做得还不够,没有及时将业主们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及时与长江房产进行沟通;对论坛的正面引导作用做得不够,只是在问题出现的时候进行管理,有点亡羊补牢的味道;责任心还不是太强,论坛信任我们,业主信任我们,但我们在很多方面还是辜负了各位的期望。

二、 部分业主在这几天的事情中,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买房是人生大事,很可能将一辈子的心血都投了进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房子尽善尽美,不留一丝遗憾,但当现实的房子与心目中的理想有差距时,不爽和牢骚也就会出现,当然这也是正常现象,论坛不正是为业主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来讨论解决此类问题吗?但是我们业主都应该是有素质的居民,有问题可以讨论,但必须以文明为前提,必须以不伤害他人为原则,理性探讨。对有些明显侵权但房产商又拒不更改的问题,业主可以采取法律维权的途径,在论坛上过激发言,伤人伤已,于事无补。另外,我还得劝一下一些伪业主(也许是马甲),不要再做这种龌龊的事了,还论坛一片干净天地吧。

三、 房产商在这几天的事情中,负有相当责任。实事求是说,房产商的反应很迟钝或者说是比较麻木。朱总是一位很亲民的老总,和他坐在一起总会有说不完的话。长江房产就像他的孩子,最急的就是别人说长江的坏话,呵呵。他们也的确用心在做,额外投资了很多,也倾听了很多业主的呼声并加以采纳,长江内部的环境还是很值得称道的。但是相信经常上论坛的人或许会知道,由于某些因素的存在,业主提出的有些问题是没办法解决的,一直翻这些问题出来,可能长江房产也会觉得无助与无奈??但是,还是希望长江房产能勇敢一点站出来,既然已经走了这么多步,就应该有信心与决心继续做下去,给自己一点信心,也给业主一点信心,前面的路还长着呢,看得远才能走得远。


清清长江水,浓浓邻里情”, 请大家继续共同努力,为打造西区精品楼盘奉献自己的一分力量!借用山高老大的一句话“拥有时请珍惜”与大家共勉!
发表于 2009-6-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JACK所说,既然选择了就不会放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清长江水,浓浓邻里情”, 这句话是我倡导的,也是我的渴望,欢迎全长江人(当然含现在和将来的业主)共同努力实现目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JACK,其他的P话就不说了.看看还不行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的要的,顶一下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心理有点不爽就可以拿任何人来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JACK说的不错,既然选择了长江,我们有理由把他做的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清长江水,浓浓邻里情

希望 开发商 和 业主 共同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楼主jack于2009-06-02 11:09发表的 长江,选择了我们就不会放弃!! :
      .......

长江,选择了我们就不会放弃
1、长江(他选择了我们)将不会放弃
2、长江,选择了你,我们将不会放弃
但愿是1+2
不放弃,努力达到共赢。

其实我们说的都是白说,这就是我的心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7 17:33 , Processed in 0.092084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