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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说来说去还得引入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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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鹄立鹘突 于 2014-11-24 17:19 编辑

最近年底了,物业工作主要放在了收物业费上,也引起了一些矛盾,我发表一下个人见解,也谈不上客观全面,只是一点本人的一点感想
    物业费的事情,从业主的角度出发,你物业工作做得不好,对得起我交的物业费吗?各种诉求得不到满足,所以只能通过不交物业费来表达对物业工作的不满。从物业公司的角度出发,利润是放在第一位的,总公司对长江中奥物业的考核应该就是小区物业费的收缴率。对服务型企业来说,做好软硬件服务,客户满意利润才会提高,这是放在市场上顾客来考核的,不满意我不会来第二次,客户流失了效益自然低,优胜劣汰。但物业公司情况就比较特殊,物业同小区合同签下来几年就干几年,到签合同时做做好,拍拍胸脯保证保证还可以接着干,实在没什么油水我就换个小区做。但这几年内无论物业工作做的好不好物业费的钱它可以合法地去催缴。甚至采用极端的方式来跟业主“沟通”。说的简单点,物业公司像来赚钱的顾客,这个小区好管理效益好我就干几年,赚不到钱我就降低服务质量来保证利润,实在没办法我就走,换一家。而我们像是经营这个小区的老板,辛辛苦苦买套房子+装修,不是说住的不舒服就可以随随便便换的。
    小区里停车等问题也是极个别业主的问题,有小区车位不能满足要求的无奈,但也有物业管理的不作为。别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像景观河变成臭水沟,五期13年的物业费是随着交房缴到位的(除了没卖掉的户)但看看五期绿化成秃子,喷泉监控成摆设,道路天天堵。14年的物业费能收到50%的收缴率算高的了。
    个人认为,业委会该牵头制定对物业部公司的考核机制了,签合同的时候拍胸脯说的话可以白纸黑字的写在合同里,物业工作打折扣物业费就要打折收。物业既然敢承诺就应该不介意这样做吧,嫌条款苛刻怕这怕那的其心自明了吧。毕竟现在努力收缴也才50%,做的不好假如交70%说不定愿意交的业主会多些呢
    个人从自己角度看到的所想到一点浅薄见解。不到位的望大家见谅或补充。
    补充一下,本人交了今年的物业费,纯粹是不希望小区沦落到回家不靠电梯靠楼梯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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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宾果王 发表于 2014-11-25 08:50
个人认为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执法不严,所以物业不作为也不用承担什么后果和责任;而完全靠业主成立 ...

主要原因应该是有执法权的部门不来管,物业就是想作为法律也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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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应该进业委会的,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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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旺达 发表于 2014-11-24 16:39
楼主,你应该进业委会的,必须的

哎{:1_10:},才刚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呢,退休了还在这个小区的话定出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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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但是楼主要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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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忆依的远方 发表于 2014-11-24 18:22
支持!但是楼主要做好心理准备!

X工,什么心理准备,说的我心理毛毛的{:1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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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鹄立鹘突 发表于 2014-11-24 18:27
X工,什么心理准备,说的我心理毛毛的

看看我以前顶的以前邻居发的给物业评分的帖子,你就明白了。。。。。不说了!说出来都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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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天 + 1 安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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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扬楼主顾全大局的气度,楼主说的很对,我们交了物业费并不是满意物业的工作,只是顾全大局不要让长江国际步香樟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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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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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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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能这样想就好了。。。。。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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