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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到底应该按什么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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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甲先 于 2014-11-12 10:04 编辑

好多业主一直咨询业主空置房是否可以打折,可以打折的话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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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得明确两个概念:

一是明确的是只有普通住宅空置房才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于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则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交纳标准。非普通住宅指各类别墅、高级公寓(一般指144平方米以上)、装修商品房、容积率等于或低于1.0的住宅,普通住宅就是除非普通住宅概念之外的住宅。

二是业主空置房指的是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不包括已装修房屋。一旦业主开始装修或使用则不属于空置的范围。


2、普通住宅空置房交纳规定及标准:

(1)一般为前24个月强制打7折,但应事先书面告知物业企业。

(2)空置时间超过24个月,按不低于90%交纳公共服务费,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3)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

(4)空置房的代收代交费(指公共水电能耗费)不打折,按100%交纳。


3、业主注意的事项:

在2014年7月1日以后新签订合同的按新的收费办法执行,在7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按原有办法执行。

例:某业主于2013年3月10日购买了某小区一套普通房屋,并同时与物业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业主空置费按90%交纳。该小区于2014年9月1日交付,该业主一时未入住,他应按何标准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业主应当按90%交纳,因为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按原规定合同约定优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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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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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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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空置的,据我了解,很多只交50%,因为这个钱比较难收,物业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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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到头住在里面的人物业费都赖着不交,空置房屋人家肯主动交百分之五十已经不错了。{:1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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