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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求同存异!业主是有共同利益追求的,不要搞得内斗内行,外斗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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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觉得目前的状态,阳光国际的业主委员会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找出矛盾的节点,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那些迫切解决的问题放到首要位置上来,过渡期间一定要保证大部分业主都能达成有效共识。
    “岁月”版主认为她交了物业费,有素质,而大部分上论坛的人都是不交物业费的人,言下之意,就是无素质的,实质在破坏。你作为交了物业费的人当然可以要求物业为你精心服务,大可理直气壮的对物业的人说,我是交了物业费的,赶紧把我的问题解决。但请问,还有那些曾经交了高额物业费,但却没有享受到物业高质量服务的人是否有权换一个服务提供商?是否有权要求服务提供商因为并不达标的服务来取消服务协议,因为目前服务和消费并不对等!而目前你所表明的态度,并不是一个切实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态度,你只是站在一个已交物业费的业主用俯视那些消费维权业主的角度来博傻物业,甚至自己博傻还要带领一群消费者一起博傻。
    业主们,你们知道好管家对物业费的使用明细么,你知道好管家目前在阳关国际的实际收支情况么,他对于整个小区的服务支出是占收入几何?有些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我们不知道,但有些他必须公开透明。
    很抱歉,一直以来我一直潜水并不过多参与这类事件,但我作为即将入住的业主,在知道这个事之后,虽然在装修前已交过物业费,但今后的物业费肯定不能再信任好管家。
    还有,最好有个属于业委会的公共资金账号,我宁可把物业费缴入那个公共资金,也不能傻子一样给好管家。等代表业主民意的业主委员会来决断是否可以继续和好管家合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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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有光就好 于 2014-9-17 09:18 编辑

今天听了不是小区人士的一句话以供大家分享:阳光国际75%不交物业费的行为正是体现出了他们的高素质,维权意识强,敢于与不公正,不公开说“不”。

维权才是正能量的体现,不要再诋毁“正能量”这个词,它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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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纠正一下楼上的,是交过高昂物业费但是没享受到高质量物业服务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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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有个属于业委会的公共资金账号,我宁可把物业费缴入那个公共资金,也不能傻子一样给好管家。等代表业主民意的业主委员会来决断是否可以继续和好管家合作下去。{:2_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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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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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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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真好!
PS致:某位岁月斑竹,发的帖子十分的偏激,试问就凭某个人就能煽动大部分人不交物业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为物业违约在先,所以大家暂时不交物业费也是等待着更妥当的监督机构,及真正为广大业主办实事的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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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有所值,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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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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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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