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维修基金的申请 江阴市房产局: 根据2014年 月 日新华三村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现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一、鉴于本小区投用己有十年。十年来,开发商的严重遗留问题无一得到解决,对业主造成严重隐患和困苦。为自救起見,业主代表大会要求将房产的整改、验收、移交先于渺无希望的消防设施的整改和验收先期进行, 以便启用房屋维修基金,确保业主起码的生存环境。 二、在房产移交之前,要求市局协调开发商对房屋及公共设施进行例行整改,整改的标准和要求以市局能接收为准。 三、如开发商不能按上述要求进行整改,我们也只能启用维修基金,但保留对开发商房屋遗留问题及产生的一切后果的依法问责、追诉和赔偿的权利。 四、敦请市局按房产管理规定督促开发商尽快对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和交验,以消除本小区消防隐患。 五、请求市局物业管理中心加強对本小区物业的指导和支持,尽快使本小区物管工作步入良性循环,争创文明、卫生、和谐小区。 以上申请,请予审核批准。 新华三村业主委员会 (本星期日下午二時在社区会议室召开业主代表会议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