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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贷业务将调整 11家银行住房贷款实行委托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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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今年4月1日起,对于11家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该中心将不再受理公积金柜面还贷申请,而是全部采用委托还贷的方式为缴存职工办理。这11家银行涉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中信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浦发银行。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柜面还贷时,为了有效防范和堵截伪造凭证提取等违规骗提行为,中心需要办理人提供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银行还贷明细、公积金支取单等材料,而且在提取后还需要本人带现金到银行排队办理提前还贷业务。统一采用委托还贷的办理方式后,委托人只需本人带好身份证,到中心一楼大厅签订委托还贷协议,免去了提交各类材料的繁琐,业务办理更加快捷。实施委托还贷后,职工只要与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一次性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在偿还贷款期间,无需二次办理。协议签订后,资金将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委托银行间自行划转,职工的公积金资金安全也有了更好的保障。
另外,自2014年4月1日起,可以办理委托还贷的委托人范围将从之前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拓宽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和同户直系亲属,进一步提高产权共有人和同户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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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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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移动到澄事评弹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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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这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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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还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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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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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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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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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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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觉得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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