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12号)精神,现将江阴市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澄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未转户籍的在澄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自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职责权限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当地户籍及在澄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3年11月下旬起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无锡市教育局68789000,江阴市教育局86862419。
(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2013年12月1日-12月4日,在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高招办进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地点:江阴市文化中路269号,联系电话:86862418)。请考试报名人员携带好身份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费32元/门,考试所需教材在报名处购买。具体报名考试事宜见江阴教育网通知公告栏。2014年2月22日(周六),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0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2013年12月2日-12月6日,在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请携带好身份证及近期一寸电子证件照前往报名,相关报名事宜见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jyjsjx.cn/Default.aspx,学校地址: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联系电话:86883367)。2014年1月中旬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3月下旬公布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幼教、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 (五)现场确认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2014年3月27日-31日,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网络报名号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报名工作。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4年4月中旬,全市举行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统一考试(闭卷考试)。5月上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说课或试讲)。
(七)体格检查。2014年5月中旬,申请人在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八)认定教师资格。2014年5月下旬,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九)发放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6月20日前,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违规处理
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撤销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