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草的小鼠 发表于 2013-8-15 21:13
说句公道话,某些人在努力做事,不管是有私利或者完全是为乡邻服务,至少人家的确为小区做出了贡献。而另外 ...
你这句公道话,其实一点也不公道。 近来因为业委会选聘新物业我是发了很多言论,第一,我只是在维护业主权利,包括我的也包括你的权利。业委会以往的工作多次涉嫌侵犯业主的权利了。业委会人员的进进出出,没有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大型电子显示屏,虽然那事儿没成,但没有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就发标书了(坛子里面看到的);建老年活动室,只是发个征求意见,(我没有看到这个征求意见贴在哪了),被主业举报了,还说是“窝里反”;还有自治过程中收费标准呢?再有这次新物业选聘,从前到后,我看到的只有一纸通告。难道猥亵了民意,还要民意喊爽吗?我在这个论坛质疑过业委会,但也支持过业委会,但我现在认为,我们太包容太纵容业委会了,造成今天的局面,正是这种包容与纵容的罪。第二,你说我上蹿下跳,煽风点火,虽然有点贬义,但如果能达成我的诉求,这又何妨,值了。请注意我对业委会的诉求:1、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保障业主权利不再被侵犯。2、弥补选聘新物业流程上的漏洞,减少新物业在小区不能存续的风险。3、广开言路,取信于业主,该公开的请及时公开,不要言而无信。 最后,本贴本来就是想评价业委会的功与过,但请不要评价的太过笼统,业委会是有贡献,请详述。 欢迎来辨,事越说越清,理越辨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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