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香樟业委 于 2013-5-22 22:16 编辑
香樟花园全体业主: 江阴市澄江街道物业管理中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贯庄社区根据前期收到的关于协调解决香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几个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内容,于5月21日下午3点30分在贯庄社区2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门的协调会,召集好管家物业刘经理、香樟花园业委会代表吕锷、吴建新,共同商议协调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方案,经过2个多小时的深入沟通,就以下几个问题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现汇报如下: 一、好管家物业公司香樟花园项目遗留问题: 1、香樟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审计问题。由好管家物业提供其与阳光地产最初签订的有关物业前期介入的合同,查看相关条目约定,如无具体审计要求,则对其在小区公共管理部分收入进行审计,相关审计费用由好管家物业前期公共管理部分收入承担。 2、多收物业费,退款问题。由好管家物业拿出多收取的物业费及装修押金明细,并制定出具体的物业费退款方案,退款通知张贴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楼道公示栏,明确告知广大业主具体的退款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等信息,并及时公布退款明细。 3、关于门禁安防系统维修和业主房屋质量售后维修的问题。由于目前香樟花园整体尚处于开发商5年保修期内,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协同物业服务中心对小区内物业设施损坏情况进行细致排查汇总后,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小区开发商、房管局、街道、建设局等有关主管部门,就具体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推进同开发商的协调工作,以尽快落实维修事宜。 4、“三年一次”楼道粉刷的问题,是好管家物业六星级物管服务的承诺,也是无锡和江阴有关物业管理文件里明确规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该项问题有关部门明确要求由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对全小区公共墙面面积进行有效测算,并出具面积测算结果报告书,提供给好管家物业进行费用测算后,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5、广告费移交问题:由好管家物业提供具体该项目的收支细节和清单、票据等信息和书面材料说明,并进行公告,以证明其收益完全用于小区内设施设备更新维修事项。 二、香樟花园自治后,业委会法人主体资格认定的问题 小区物业自治是全新的物业管理模式,目前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正对此模式的推进进行探索,在未有明确相关政策出台前,尚无法明确业委会法人主体资格。小区业主委员会同各有关部门就一系列由于法人主体资格无法认定而引起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探讨。水电卡移交事项,现明确在小区业委会未获得具备在供电部门进行有效登记注册前,目前还是使用好管家物业登记注册水电卡账户,相关水电费用由业委会收取物业费支付,好管家水电账户中4月1日以后的余额部分由供电部门提供数额清单,香樟花园业委会予以确认,在完成与好管家物业所有问题协调后,给予返还。好管家水电账户销户问题,待香樟花园业委会获得相应注册资格后,共同解决。 三、要求协助香樟花园建立区域警务室的问题 澄江街道明确,由贯庄社区负责协调社区警务室和驻点民警协警等于香樟花园小区设立警务联络点,小区业主委员会在相关设施上予以配合,共同加强小区周边地域的治安管理建设。 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 201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