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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呼吁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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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赶紧成立业主委员会吧,物业这种态度不行,反映的问题没人理睬,
西面通往公园的侧门至今没设岗、没开放,还有其它反映的问题等,
赶紧成立,实在不行可以换物业的。
发表于 2009-4-13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成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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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怡江城现在的业主入住情况来看,目前还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要求。
物业是小区的好管家,换与不换都要看对小区的管理情况,借楼主这贴给华惠物业敲下警钟,做好业主的管家,提高小区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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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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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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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达到什么要求才能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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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点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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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开发商现在占用我们的会所做营销中心,所以还有点答理我们,如果一旦房子全卖了,他们撤了,估计就更装咙作哑了 [s: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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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赶他们去别的地方去卖房子
哈哈 [s:79]  [s:79]
有点答理我们---我怎么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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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3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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