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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关于姚主任提出的相关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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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似是而非 于 2013-1-17 15:15 编辑

姚主任:
    您好!
    根据你的说法,我们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前提就是:妥善处理开发商遗留问题。从法律上讲,以这个为理由不签服务合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毕竟物业是物业,开发商是开发商,开发商的遗留问题不是我物业的责任。
    另外,你觉得和我们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接受了开发商的遗留问题。我觉得你的想法确实有点不成熟。只要是房屋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不管开发商认或是不认,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国家法律会支持你的,所以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但是,从实际工作中来看:
    首先,开发商从来没有回避过问题;
    其次,由于我们同属一个集团,我们物业也一直在帮开发商解决遗留问题,这是我们主动承担的职责,但这不是我们物业的法定义务,更不能以此为由不签物业服务合同。
    再次,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你们是提出过这些问题,比如,感应刷卡,停车棚等事宜,但是这毕竟你们个别人提出来的,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我们不能轻率的做出做或者不做的决定。毕竟,作为配套,我们是有停车棚的,不过是大家觉得距离远罢了。

针对姚主任的问题我的回复如下:
【一)泓安物业是小区开发商确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物业公司有义务尽早与开发商一起处理遗留问题,可是到目前业委会成立并开始管理小区时,遗留问题还没处理完,你们不认为自己失职吗】
    首先我不认为我们失职,我觉得我们现在做的很好,作为我们物业公司来说主要职责是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协助开发商处理遗留问题是我们次要职能。但是,虽然是次要职能,我们也在尽力做好。可任何问题的处理都是需有时间周期的,最直接的就是渗漏,今年做了明年才能发现是否有效果,有些问题维修期限长是必然的。
【关于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棚搭建工作由这么难吗,现在业委会已经给出建议,你们应该尽快联系施工单位拿出详细方案后给业委会审核(此方案在业委会成立前不需业主审核).】
    首先,这个不是属于遗留问题,这个是属于为了更加方便业主的改进意见。
    其次,搭建工作是不难,但是选择地点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就需要一点时间斟酌,毕竟还要考虑通电放电瓶车的充电设备。当然方案做好了,肯定会给业委会审核的;
    最后,我们也承认一下我们做的不足的地方,我们可能想的简单了点,想只要雨季之前把它做完就好了,所以工作上确实没有抓的太紧。
【小区监控目前已经失去该产品的功能,白天连汽车牌号都看不清楚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开发商对所有公用设施的质保 期是5年);】
    这个问题希望姚主任拿出具体的法律文件,证明小区监控设备质保期是5年。确实有的话,我们也非常乐意去和开发商协调此事。
【二)小区会所经营扰民问题;】
    小区会所是当初设计规划的,也是为了能让业主能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应该说小区会所的存在,对提升房产价值,提高小区档次都是大有好处的。虽然会所经营是亏损的,但是为了实现对业主的承诺。开发商还要继续运营,这也体现了泓佳置业对大家的一种责任。
    可能会所在运营过程中,对业主产生了影响,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也在一一进行整改,比如装隔音墙,减速带等,希望能把影响降到最低。一方面希望业主们多体谅,另一方面,我们会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影响。
    如果你们觉得还有扰民的地方的,我觉得你们可以提提你们的建议和意见,大家一起努力,共同解决。
【三)前两年的小区公用设施收益账本还未完全提供,业委会办公场所还未提供.(根据相关规定,业委会的办公场所面积在20到40平方,总的物业管理办公面积为总面积的4‰,物业办公设施均有开放商提供,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账本,2011年和2012年的明细,2周之前已经递交业委会。2010年的再整理中,相信很快就可以给你了。会上,唐总也明确表态,自小区交房该是属于广大业主的收益,我们都会如数给业委会的。
    关于物业用房,现在确实不够,只能按照上次大家商定的,暂时利用一下服务中心的会议室,给姚主任做个临时办公室,委屈一下您了。希望姚主任多多包涵。等二期出来后,肯定按照标准配备给业委会的。

    以上是对姚主任提出相关问题的答复,如有说的不当的地方,还请姚主任指正。
    同时还是希望姚主任考虑一下物业服务合同的事情,毕竟现在我们这种状态是违法的,我们也很为难,万一政府机关相关部门下来检查发现了也不好说啊。
    请姚主任多多考虑我们物业的难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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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金童 + 1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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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两年时间了,我没进入过论坛发言。听到最近本小区比较热闹,特上来看看。看完了此文,随便说几句:
  从2010年1月交房以来,泓安物业对本小区的作用有目共睹,无论是环境卫生、安全保障及物业人员对业主的服务态度都是可以称道的,服务意识较强是一大亮点,确实在江阴可算是上乘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此也要向他们付出的辛苦表示感谢!
  管理工作再好,也不能说本小区建设和小区物业管理就没有问题。如最大的忽悠就是销售时号称是科技住宅,但岂今为止我没有发现本小区有强于其他普通小区的科技装备,包括智能化设备,有的甚至我们在建设过程中仍在使用别的小区已经淘汰的落后技术。物业管理由于与开发公司是同一集团,这是把双刃剑,在前期的协调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办事效率较高;但也存在着对遗留问题和缺陷的改进力度。且本物业与创业园物业地一起,或许某些人员两头兼顾,财务公开也成了难题。在具体的管理上,就拿一个停车问题来说吧:创业园的门前的乱停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得不到改进,或许这里的保安只负责创业园的管理,不对小区管理负责,但你们仍是一家人,必须兼顾到办公场所和居住小区各自的利益。
  有关会所提升小区房产价值的观点,我不敢苟同。既然是小区内的会所,经营与服务业主同样重要,必须让业主能够玩的起,玩不起的会所对业主来讲不是荣耀,而是累赘。在交一年物业费时,物业公司象征性地给每户100元代金券。一是太少;二是居然只有几个月的有效期,业主往往是过期作废,既然是这样,物业费是否允许每个月交?
    还有很多的问题,业委会也已经提出来了,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无论是物业还是业委会都要共同努力尽可能、尽快地落实到位。
  业委会的成立,是小区的管理更加走向了正规,这是全体业主选举出来的代表业主利益的一个组织,作为业主我衷心拥护业委会的工作,完全服从业委会作出的每一个决定,认可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同时也希望物业公司能与业委会加强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协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物业管理各项措施。   
  最后一条是: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是东家,物业是管家,位置决定一切。
  若言有所失,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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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金童 + 1 精髓!
老土0803 + 1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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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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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一番言论真的是名符其实,似是而非。以上看起来说的很有点道理,但是跟出现的的问题完全不吻合,姚主任提出的几点问题,是代表广大业主,没有个人利益,说实在话,电话费都是自理,而楼主呢,自己好好想想,多多思量思量,你们的这些行为,对得起创智天地的老百姓吗?请你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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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啊,看的我好累
个人觉得其实我们小区的物业还是很敬业的。卫生环境啊都很好,工作人员也很卖力
我想着业委会跟物业还是赶紧商量商量小区地面的停车问题吧
我看着小区这个车停的啊,实在是惨不忍睹,还不如继续按照以前的办法收取停车费,起码能有效管理地面停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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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饭米粒 发表于 2013-1-17 19:00
好长啊,看的我好累
个人觉得其实我们小区的物业还是很敬业的。卫生环境啊都很好,工作人员也很卖力
我想 ...

是啊 ,也许在最终方案没真正出来之前应维持现状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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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饭米粒 发表于 2013-1-17 19:00
好长啊,看的我好累
个人觉得其实我们小区的物业还是很敬业的。卫生环境啊都很好,工作人员也很卖力
我想 ...

等大家都习惯这么停车了,再想改回来,那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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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8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问题我觉得大家有什么建议可以和业委会提一下,目前业委会也只是临时决定先不收费的,他们也是希望征询广大业主的意思,制定一个更好、更全面的方案。
作为物业,我们也非常理解业委会,他们确实也是很不容易的,做任何一个决定都面临着各方的压力。
所以,也建议各位有想法的业主多支持业委会工作,多提宝贵建议。为把创智管理的更好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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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鹰虫 发表于 2013-1-17 18:58
楼主的一番言论真的是名符其实,似是而非。以上看起来说的很有点道理,但是跟出现的的问题完全不吻合,姚主 ...

做人要厚道,我倒是想了解一下我们物业做了什么对不起创智天地业主的事情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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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似是而非 发表于 2013-1-18 08:48
停车问题我觉得大家有什么建议可以和业委会提一下,目前业委会也只是临时决定先不收费的,他们也是希望征询 ...

我认为这个解释可以打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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