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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明年实施 持股一年以上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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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1月16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红利税新政前后征收差别:

持股时间
应缴个税税率
新政前减免政策
新政前实缴
新政后减免政策
新政后实缴
一个月以内
20%
减少50%
10%
无减免
20%
一个月到一年
20%
减少50%
10%
减少50%
10%
一年以上
20%
减少50%
10%
减免7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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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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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9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股票市场严重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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