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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 对于江阴宠物饲养和管理规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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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容

江阴无论在经济还是人口上都在江苏省内县级市中坐拥龙头老大的宝座。这些年,随着江阴老百姓的生活一点点富裕起来,江阴人对社会生活和娱乐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少家庭在条件允许时间充足的情况下都养起了宠物,因此随处可见牵着宠物狗散步的人们成了小城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但随之而来的的种种问题却也越来越多了。

首先,第一是宠物自身的问题。不少人茶余饭后都喜欢牵着狗狗出门散步,狗狗就在公园、马路等地方随地大小便,这些携带病菌的排泄物不仅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也影响了交通,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针对这一情况,我希望政府可采取规范犬只大小便范围且对任意让狗狗随地大小便的主人给予罚款。

第二,宠物买卖规范化。现在市场上常出现的某些无良奸商出售的“星期狗”这些狗狗在人们买回去后没几天就会因细小、犬瘟导致死亡。而这些狗狗基本都是价格昂贵的纯种犬,不但领买家在金钱上损失较大也严重欺骗了消费者感情,而等受骗上当的买家找到商家时经常投诉无门,往往不能使奸商受到应有的惩罚。而还有些奸商直接偷盗居民的宠物犬再转手卖掉,于其而言简直是一项无成本纯利润的稳赚买卖。我认为这种行为十分恶劣程度等同于诈骗和偷盗!希望政府能取缔这些不良商家。

第三,很多人因为一时兴起购买了宠物在一段时间后就产生厌烦心理而遗弃宠物,这导致时常可见的流浪狗流浪猫成无限上升趋势增加。这些猫狗在外生活时间一久就极易感染各种病毒,导致狂犬病多发、居民受伤增加、因流浪动物乱行引发的交通事故上升...如果政府不采取有力措施后果将相当严重。针对这一点,我认为首先主人有义务也有责任为宠物狗办理犬证,这将有效控制随意抛弃和个人饲养和繁殖泛滥的情况。犬证的相关费用必须规范合理,强制性要求主人每年为犬只注射疫苗。犬只的相关费用收入用于流浪动物救助(个人认为五星桥流浪狗救助是对于周边环境和江阴的社会影响相当不利的存在,提议政府捐助改善和搬迁救助点)政府大力宣传对于流浪动物的救助行动,设立救助点,然而,这一行为将带来的反响将是小城的卫生整洁和全社会舆论的美誉赞颂,是有助于建立江阴城市形象的双赢政策。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意见  

公安局:  

2008年以来,我市犬类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职能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江阴市犬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不断强化犬类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广大群众“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意识明显增强、违法养犬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为组长,公安、城管、农林等十三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犬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多次组织实施犬类调查摸底工作,为犬类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是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编印、发放《通告》、《疑问解答》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并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协作,引导市民依法、文明、规范养犬。

四是组织开展犬类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每年四、十月份是市政府定的全市犬类集中清理整治月。2011年通过集中整治全市共捕捉无主犬、流浪犬、遗弃犬2219条;2012年春季犬类集中整治已捕捉无主犬、流浪犬、遗弃犬745条。

五是开展犬类管理执法查处工作,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调解、受理群众涉犬纠纷和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及时捕杀疑似狂犬。

六是做好犬类管理的日常服务工作。全市共设“一站式”养犬办证点11个,养犬登记办证3565只。尽管我市的犬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有效提高了广大市民依法、科学、规范养犬的意识,但我市狗患问题仍反复出现,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

相对于广大群众的期盼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滨江花园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镇(街道)对犬类管理工作不重视,未将犬管工作纳入管理视线,未开展实质性的犬类集中整治工作。如犬只的排查摸底、强制免疫、养犬登记,宣传教育和犬类清理整治等工作均未落实到位

2、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还存在管理盲区,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还普遍存在。如一些公园、公共场所还存在违规遛犬;居民区还存在流浪犬、无主犬;犬只不免疫、登记办证等现象。

3、犬类清理整治手段单一,缺乏专门捕犬队伍,未形成长效的专项清理整治机制。主要体现在:专门捕犬人员难聘请、工作人员捕犬技能不高以及捕犬工具使用效果差等情况。

4、城乡之间犬类清理整治行动缺乏联动,存在城区强乡镇弱的特点,往往出现城区只要加强执法力度,马上就有部分养犬户把犬只转移到乡镇以逃避执法,从而极大影响清理整治效果。

5、犬管设施建设和资金保障缺失。

据职能部门反映,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犬类管理没有专门的财政经费,无法及时更新和添置专业设备设施;

二是犬只留检所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完善,日常运行费用未列入预算;距离市区偏远,加重了执法成本。

针对您提的建议和犬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工作:

(一)建议市政府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将犬类管理工作纳入市综治类或精神文明类考核,以此促进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犬类管理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的犬类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由市政府对履职不力、工作达不到标准的地区和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进行通报,并根据通报情况列入相关考核。

(三)协调、会同各级各部门建立常态化犬类清理整治制度。在市政府组织开展的每年四、十月份集中清理整治月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还要建立有针对性的常态化犬类清理整治机制。特别是主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要针对犬只登记办证率低、违规养犬等情况,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居(村委)采取通过电话通知、发布通告等形式进行提前告知、限期整改和定期集中整治、处罚等相关机制;城管执法部门要针对公园、机关、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内的流浪犬、无主犬以及违规遛犬等,要建立常态查处机制;农林部门要建立犬只强制免疫的处罚与考核机制。

(四)建议市政府建立一支稳定的专门捕犬队伍。从前期整治情况看,只有聘请固定的捕犬人员组成专门捕犬队伍,进行日常性的执法查处,才能确保捕捉流浪犬、无主犬,查处违规遛犬、违法养犬等工作持续常态开展,才能确保群众的涉犬类投诉及举报得及时有效处置。

为此,建议市政府投入专门资金,由主要职能部门城管执法局常年聘请两名“狗司令”组成专门捕犬队伍,专职从事捕犬工作,常年在市犬类管理重点区进行流动执法查处,从而避免“狗患”问题易出现回潮反复的情况。 因你所留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如有其他疑问,可与我局治安大队行业管理中队韩洪海队长联系,电话86826143。(公安局 于 2012-10-18 9:03:53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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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的回复尽管很八股很官方,但认真劲还是得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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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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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于行动、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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