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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水岸新都交房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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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2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水岸新都在两书一表都未取得的情况下强行要求业主入户的行径,我们全体业主都表示非常气愤,并严正拒绝交房.同时我们向房产商发出回函,现在论坛和各位同飨.如是改进之处,请各位朋友多提宝贵意见.


江阴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与本人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江阴水岸新都(即本人订购的商品房)于2009年3月20日交房。在收到贵公司的入伙通知书后,我如约于3月20号准时来接收交房,但贵公司却未能按照国家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未能出示《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未能出示《消防法》规定的必须消防验收合格表。总而言之,按国家建设法规规定的交房资料,贵公司是一无所有,根本不符合交房条件。

  来到现场,随处可见施工人员施工,路面高低不平,窨井口无遮挡,刚刚动工的水景钢丝外露,在去验房途中爬上爬下,根本没有一条平整可以通过的路。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人身危险。花园内外或建筑垃圾堆积如山,或挖着尚待铺设管线。根本达不到六通一平(上、下水通,路通,电讯通,煤气通,电通,场地平整)。至于绿化无全踪影。

  至房屋内,粗粗一看,问题就不少:地下室潮湿(原因待检),各门窗均有不同问题,或轨道变形,或玻璃划伤。所用有关设备与设计图纸不符。并施工人员还在施工,建筑垃圾随处可见。地下室外墙还在隔热层状态。

  综上所述,贵公司无论在房屋本身还是小区环境还是文件材料上,都不具备交房条件,按建设部相关规定,贵公司已是违约。

  现本人通知贵公司:本人无法收房。贵公司应立即履行合同,承担违约期间的违约金。期间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贵公司承担。


                  业主:
发表于 2009-3-22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兆业?泰昌房地产? 应该有大品牌公司的样子啊?!说到就要做到!别以为江阴是个小县城,但江阴的综合实力和江阴人的档次不比其他城市低啊!!! [s: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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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2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有这样的事,关注 顶起 [s: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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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老纳言中也!!

做人要厚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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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文规定: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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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此事?岂有此理!把业主当白痴,不知谁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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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公司都光顾着做广告树品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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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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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厚道 [s: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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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3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又不是没做过房地产,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可能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吧.
没有必要小题大做.也不要瞎起哄,
随便说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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