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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生命需要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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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截图20120702105813.png

图片背景:地点:浙江苍南县社会福利院
         人物:两名智障男孩
         事件:一个被铁链锁脚、一个被布条圈颈,拴在一张木椅上


  据说这家福利院被当地有关部门承包了出去,21名残疾孩子,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却只有4名护工,而且平均年龄超过了60岁,可想而知几名老人照顾这些残疾孩子有多么力不从心,拴养自然成了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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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fs + 1 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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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卑微的生命也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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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卑微的生命也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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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当狗来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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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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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责任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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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子民 + 1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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