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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二0一二年中等职业学校注册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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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阴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注册招生,是在江阴市范围内实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考生”)与招收“职业中专、对口单招、职业高中、技工”等四类新生的江阴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实施双向选择的一种招生形式,考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日期和分数范围内,自主择校,经职业学校审核录取,交费注册。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师范、五年制高职(包括中高职3+2分段培养)需正常填报志愿,并按志愿录取。但是,在五年制高职(包括本地师范、中高职3+2分段培养)录取前,考生到职业学校交费注册,所填报的五年制高职志愿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一、招生方法
考生根据本人愿意,持“户口簿(必须有考生本人信息的内页)”在家长的陪同下到有就读意愿的职业学校选择专业,职业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教育局“网上招生”平台查询考生有关信息、中考成绩,审核通过后,接受考生注册,办理录取手续。

二、时间安排
1、5月底--6月初,教育局通过考生所在学校、新闻媒体和《中招指导》等,将各职业学校的情况介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布。
2、中考成绩公布、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教育局测定注册招生控制分数线,通过考生毕业学校、新闻媒体等及时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布。
3、注册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于6月下旬进行。招生对象为:
(1)中考成绩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高于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没有填报五年制高职(包括本地师范)志愿的考生;
(2)中考成绩低于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第二阶段于7月底--8月初进行,招生对象为尚未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等录取的考生。

三、具体职责
(一)职业学校
1、学校在校内选择宽敞、利于疏散、无安全隐患的场所设置招生大厅,保障“网上招生平台”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学校在招生现场设立“学校招生情况公示栏”,将本校所有专业的招生人数、招生条件等信息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告,并及时更新已注册新生数等信息,引导考生和家长正确选择专业。
3、各学校对经过双向选择的注册新生,收取户口簿复印件和学费(按学期收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各专业大类完成招生计划后,停止本专业大类的招生;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结束学校招生工作。
4、招生结束,职业学校将所有注册新生名单上报教育局高招办备案,同时领取新生档案,办理新生学籍。
(二)初中生源学校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注册招生方案,指导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各职业学校注册招生信息、指导考生和家长正确选择职业学校和专业,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意愿。
2、明确告知考生,注册招生只能投报一所职业学校,遵循“双向选择,先到先录,录满为止”的原则,考生投报职业学校、注册交费时必须由家长陪同,并由本人及家长在相关材料上签名确认。
3、明确告知考生,在五年制高职(包括本地师范、中高职3+2分段培养)录取前持“户口簿”到职业学校登记交费的考生,所填报的五年制高职等志愿将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被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
(三)考生及家长
考生和家长按《中招指导》确定的注册招生日程安排,通过毕业学校、新闻媒体等获取注册招生分数线范围等信息后,及时选择职业学校和有关专业,凭“户口簿(必须有考生本人信息的内页)”在规定的日期前往职业学校进行双向选择,录取后办理注册交费手续。

四、有关纪律
1、各职业学校在注册招生过程中要贯彻“诚信宣传,双向选择,先到先录,录满为止”的原则,正确引导考生选择专业,规范招生程序,杜绝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现象。
2、在注册招生过程中,各职业学校必须服从五年制高职(包括中高职3+2分段培养)的录取工作,在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结束之前,原则上不得将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包括中高职3+2分段培养)且中考成绩高于注册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收为注册新生。
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的完成情况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将分别纳入生源学校、职业学校校长年终考核内容之中。
4、对任何不按招生程序、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影响和干扰正常招生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注册招生监察举报电话: 86008231 86862416。
发表于 2012-6-14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业率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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