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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见江阴公安局回复投诉这么认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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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天河 于 2012-6-14 12:58 编辑

内容
近几年来,发现江阴的相当部分电动车驾驶员患上了两种病:“闯红灯综合症”和“抢道综合症”,“病情”表现为似乎不闯红灯、不上机动车道行驶的话,身体就会不舒服。尤其是人民西路通渡路口、青山路通渡路口、人民西路通江路口以及食品城门前那个路口的电动车驾驶员“病情”较为严重。请相关部门能否给他们“治治”,以免他们“发病”的时候牵涉到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无需电话回复,一看网上回复,二看实际成效)

回复意见  
公安局: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电动自行车由于方便、灵活、低价、实用,已成为广大群众短距离出行、载货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大量电动车上路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压力。电动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争道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能源车辆,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发展速度之快,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力。而电动车管理逐渐成为交通管理的焦点,成了基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目前电动自行车的现状:
1、数量大。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1年6月20日,已经登记52万辆,目前已经超过65万辆。道路上的电动车车流量很大,尤其是在早上七点至八点、下午五点至六点这两个时间段,电动车犹如蝗虫一般,在道路上你追我赶、来去匆匆,成为交通新堵点。

2、交通秩序差。在平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发现,骑电动车的岁数从10多岁的小孩到70岁以上的老人,大多数的文化程度比较低,有的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文盲,这些文化程度比较低的人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由于骑电动车不需办驾驶证,骑车人大多没有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想怎样骑就怎样骑,表现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违法掉头等,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3、事故多。在以前的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所占的比例中是居高不下,而近几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很大,有的城市甚至超过一半以上,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一是车速比较快;二是刹车性能比较差;三是不遵守交通法规;四是处置不当,等等。

4、管理难度大。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该如何行驶、行走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对违法行为处理时处罚力度较轻,缺乏有效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另外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多量大,民警在执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个别群众误认为找茬,故意刁难,抵触情绪大,产生围攻民警事件,致使执勤民警对此产生不愿管的消极心理,也一定程度上放纵了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强化对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的管理,切实解决当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事故高发的问题,有效遏制涉及电动自行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中队按照市政府、支队、大队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情况和事故研判情况,多次组织开展低档次车辆整治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6月――12月,中队共处罚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口头教育上万起;2012年1月――6月10日,中队共处罚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500余起,口头教育近万起,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中队安排民警利用五进工程的机会采取授课、观看案例光碟、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村、工地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不断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辖区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加强路口的交通管理目前,新驾驶员每周不间断的在中队的五星路通渡路口、五星路文富路口、滨江西路通渡路口、滨江西路文富路口、人民西路通江路口、人民西路通渡路口、青山路通渡路口开展劝导服务的执勤,主要工作职责就是配合民警和协警员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制止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集中整治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中队对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登记上路行驶、违规带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在五星路,由于路况良好,非机动车争道抢行、闯红灯、随意乱穿马路等造成交通事故多发,群众反响特别强烈。

经过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据不完全统计,中队每月处罚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平均600余起,有的甚至超过1000余起。虽然通过一定的集中整治,有些路段、路口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过于庞大,处罚的数量还是有限,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小(还达不到百分之一),所以有些路段、路口交通违法行为还比较突出。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中队将在人民西路通江路口、人民西路通渡路口、青山路通渡路口以及镇澄路食品城路口交通违法行为相对突出的情况继续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公安局 于 2012-6-13 9:45:16 反馈)
发表于 2012-6-1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半天感觉就是废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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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最后一段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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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官话连篇 没有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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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为  最后一段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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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废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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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油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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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骑电动车的岁数从10多岁的小孩到70岁以上的老人,大多数的文化程度比较低,有的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文盲,这些文化程度比较低的人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
我们这些低素质的人也就这样搞搞了,让高文化的人开车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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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口头教育上万起。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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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现在查到电动车违规罚款20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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