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星期一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637|回复: 6

聪明婆婆巧施计,追回5万元金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4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天河 于 2012-4-24 08:16 编辑

给每位到过新房的亲戚发短信:“你说我要不要报警?”


新婚大喜之日,价值5万元的金饰不翼而飞!几天后,得知情况的婆婆经缜密分析之后,略施小计,不仅使金饰失而复得,也让一时糊涂的亲友免去牢狱之灾。

前天,失去近一个礼拜的黄金饰品重新回到新人的手中。

新婚夜几万金饰不见了


新婚之夜,家住璜土某小区的胡艳却开心不起来。4月12日是她的大喜之日,忙于仪式、宴请等程序,回到家已经很晚。看着略显凌乱的新房,她顾不得疲劳,开始整理。

“整理到首饰盒时,我感到不大对劲。”首饰盒轻了很多,打开一看,她大吃一惊,里面价值近5万元的黄金首饰不见了。胡艳将房间、橱柜又仔细搜寻好几遍,仍然不见踪迹,便肯定这些金饰被人拿走了。“考虑到当天家人都比较困乏,我没有惊动他们,免得大家都跟着不安。”

直到第四天,胡艳才悄悄将金饰丢失的事情告诉婆婆张芳。


聪明婆婆巧施计追回金饰


得知几万元的金饰在大喜之日丢失,张芳也大吃一惊。她把所有门窗都察看了一遍,没有发现损伤痕迹。再者,除了金饰,家中没有其它贵重物品丢失。这一定是内贼,是某位亲戚趁着人多手杂顺手拿走了。

于是,张芳和胡艳将那日在新房待过的亲戚梳理了一遍,拿出一份名单。张芳掏出手机,给名单中的人各发了一条短信:艳艳的首饰不见了。听说超过2000元就要判刑的。你说我要不要报警?

几分钟后,一位叫魏兰的亲戚回复了,“你报警了吗?”

“还没呢。你说我是报警好呢,还是不报警?”

两个回合下来,魏兰承认是自己一念之差,拿走了首饰。

原来那天魏兰在新房中看见胡艳的首饰。家境一般的她竟一时糊涂,趁人不注意悄悄塞入自己腰包。到家后,她寝食难安。当接到张芳的短信时,更加后怕,就将实情向张芳一五一十说出来。

羞愧难当的魏兰自觉无颜再见张芳一家,就托他人将所有饰品转交给张芳。考虑到魏兰原本不坏,是一念之差,现在金饰也失而复得,没有造成啥后果,张芳也就原谅了她。


律师指点:“内贼”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指出,魏兰拿走的金饰价值数万元,主观也已经构成“非法占有”。好在其能认识到利害并主动归还。一念之差,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并且得到当事人的原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全部退赃、退赔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幸亏张芳巧施计,不仅寻回金饰,还使魏兰免去牢狱之灾。否则她可能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发表于 2012-4-2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婆婆和媳妇都很不错,相信以她们的聪明才智,婆媳肯定会相处得很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聪明的婆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处理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4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聪明婆婆{:soso_e17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5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聪明婆婆,贤惠媳妇,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2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聪明的一对婆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5 10:07 , Processed in 0.532965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