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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暨阳论坛看到一个贴,大家也来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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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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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几年,国内一些大中城市针对“宠物热”的兴起,相继出台了限制养犬的规定。尽管各地城区养犬规定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有以下规定:
    一、在城区内严禁个人养大型犬、烈性犬,若养小型观赏犬,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独户居住;
    (三)保证遵守有关养犬的管理规定;
    二、在城区养犬,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公安派出所征求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报区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三、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畜牧部门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后到公安机关登记注册,领取养犬许可证犬牌。养犬许可证每年审验一次。
    四、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登记注册费和年度审验费,缴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五、经批准养犬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不得携犬进入集贸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影剧院、学校、医院、展览馆、歌舞厅、体育场(馆)、游乐场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小型观赏犬19时至次时出户的,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引,其他时间出户的必须笼装;
    (四)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必须拴养或者圈养,并有专人管理;
    (五)不得侵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定期为犬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
    (七)犬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六、有的城市规定,非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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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天朝子民) 的帖子

百度到的,了解一下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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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之城也有规定,必须牵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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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下相关政策,都是说城市里养狗,我弱弱的说一句,我们春江算市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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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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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这些宠物,有时真的很讨厌,如果如帖子所说,我觉得车主确实没什么过失,只能说在小区内开车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尽量慢些吧。发生这种事情,宠物主人要负起大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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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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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7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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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养狗,虽然最近把它送回娘家去了。
但是,只要出门偶都习惯牵狗绳的,看到人或车会把绳拉到最短------也许是自己曾经有被小区里的狗吓到的经历,而且也曾经看到有人讨厌狗到什么程度,所以自己也会在这块注意一点。。。。

还有养狗狗的,如果狗狗要随地大小便的话,最好出门带咯拾便器,随便拉在小区道路上真的很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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