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星期日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316|回复: 27

[综合类] 谁动了我们业主利益的奶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6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部分业主自入住小区以来,只怕对小区管理颇有微词:“天上”漏水、窗墙渗水、地上积水、地下屯水,停车、垃圾、“自留地”等等种种问题。遗憾的是,不少问题均迟迟不能得到比较满意的解决,这或者可以理解为我们业主利益奶珞的受损。可能也因此,我们中间不少人对物业服务、对业主委员会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在笔者看来,这些都是可以理解与接受的。

问题是:住在这里的是我们,有问题受损害的也是我们,虽然《物权法》规定了小区业主自治的基本制度——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但试问:我们有几位业主依据法律精神去社区主张了自己的自治权利?

国际歌说的好,这个世界没有救世主,要解决问题只能靠我们自己。笔者以为,当前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太少。据了解,目前小区有1600户以上的住户,虽然我不清楚5%的比例能否代表另外95%业主多数人的意见,但即便按5%比例也需要有80个业委委员。现在,本届业主委员会侯选人总共才13个人,这样区区几个人的自治管理班子究竟能代表多少人?又能做什么?我想这个问题,或许值得我们各位认真考虑一下。

问题是我们的,解决问题的权利是我们的,遗憾的是放弃自治权利的还是我们。有一些人光说不练,于实际解决问题无补。或许,真正动了我们业主利益奶珞的其实是我们自己?

新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近日可能即将重新征集,衷心希望大家都能够积极参与,用大家的力量办好大家的事情,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生活在更好的社会生态里。

               



                              一位业主的个人意见


发表于 2011-9-6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6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永安悄悄进村,业主的利益就被业委出卖得体无完肤了;

我也想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权利早已经被别人狠狠踩在了脚下;

这次业委选举,我也电话社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但名单一公布,不得不说再次被愚弄了一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6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好
入住小区将6年了
伤透心了。。。。
说了么有用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6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垃圾场改停车位的会议我参加过,主题很好,后来爆出(几十个停车位,费用是几十万的改造代价,清单上说什么植物多少多少,去点点,一大片杂草)---永安物业还没有进驻小区前,停车位的改造居然是他们搞的,请了一个没有资质的绿化公司改造?
二,单向行驶是上届业委做的最最成功的,一位业主引进了上海一家小区的办法,画了图,当时的常州物业公司在这件事上还是很给力的,物业,业委配合的很好,形成了惯例,业主们现在也非常配合
三,永安物业悄悄进村,舍弃了三期,将一二,三期分成了两块,我们自己花钱在茶座,把两边的业委负责人约到了一起,在三期业委的指责下,我们一二期的业委哑口无言
四,三期业委同心协力,上访市委,挂横幅,引进港鑫,关于现在的现状大家,走一走自己去比较
五,永安物业收取门口倒杆刷卡费用30元,后资讯物价局,属于无法收入,后口头通知,可以退款
六,最最经典的一件事情,一家业主家失窃,电话物业,无人接听,后至物业办公室,主任在玩牌,业主与主任发生争执,主任放言,要搞业主全家
七,永安进驻小区约大半年之久,小区杂草随风摇摆,戏曰,留得种子在,不拍它不长草,实在气愤,反映至社区,社区开大会,业委主任和业主代表见面沟通,不欢而散
八,永安变魔术,在没有任何说明之前,将小区的30几棵大树,变成了小树,为了这件事情,几位业主冒着大雨,和物业交涉到半夜,又是110,又是12345,无奈业委不得力,据说,那时已经没有业委主任了,很诧异,没有主任,我们的业委会公章难道交由物业保管了
九,说不清,道不明,上届业委和物业的关系,如果还是永安,就是有80几个业委,前途还是堪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6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稍微想了一下,没有搜前面的帖子,就这样了
如有不足,大家补充
不是我们光说不练,楼主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很多,整改无法。叹息一声,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6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可能大家首先要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自荐或者推荐都可以,让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能够代表绝大多数业主利益的日常管理机构才行;其次,物业公司的选择应该不是太大的问题,退一万步讲,我们自己组织物业服务团队或者一部分实行外包都是可以商量尝试的。在“天子”脚下的北京,好几年前,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物业服务机构,就已经这么做了,有关媒体也专门报道过。尝试的结果比较理想,不少业主每年还能拿到物业费返还的“红包”,我们未来也可以参照。
希望大家不要丧失信心,问题可以逐步解决,一届不行两届,两届不行三届,再说,事实上我们也退无可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9-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悠,星河,加油哦!继续努力![s:5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跨出了这一步,很佩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4 17:40 , Processed in 0.092551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