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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是时候该成立业主委员会保障业务合法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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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房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了,飘窗漏水、可视门铃等问题还是迟迟没有解决,信箱钥匙、单元门刷卡也没有拿到。我们的小区与村上民房、与拆迁安置房有何区别?到现在也没有人提议成立业主委员会了。物业费也没催我们交,路灯也不亮了,变电站也在建了,社会也和谐了。。。
发表于 2011-8-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要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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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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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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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不是要入住率一半以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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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主委员会只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一、物业出售并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总规划建筑面积的50%以上和入住50%以上的住户。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入住30%的住户而费用已交付满两年的。

现在入住户是否达到50%以上暂时不好统计。但是第二个条件入住30%以上还是有把握的,反正第二年的物业费也要交了,交完就可以满足第二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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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成立业委会,早日成立,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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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啊,,,,老兄们,不能给那些人自以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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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飘窗漏水修了两次还是没有用,难道就是不治之症了[s: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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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西园一村) 的帖子

支持成立业委会! [s: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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