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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温州律师将不得擅自接受动车事故遇难者家属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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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司法局及律协下发紧急通知:“律师不得擅自接受遇难者家属求助”
         7月26日,温州市各大律师事务所收到来自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发来的《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的紧急通知》,该通知规定“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紧急通知》内容为:“7·23”动车事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救援行动,妥善安置伤亡旅客,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随着救援行动的结束,动车事故之后的法律处置问题将会摆上议事日程,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我市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7·23”动车事故属于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各律师所和律师必须高度重视。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应当按照《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律师协会报告,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我们这里的确收到过这么一份通知,规定我们接到‘7·23’动车事故家属法律帮助后,必须要上报市局律管处。”温州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这个通知的意思就是让市里的律师对这个事件不要介入太多,如 果介入也必须要向相关机构报告。“原本市里还有不少律师很有兴趣为死伤者家属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这个通知下发后立刻让这些律师不敢去接。就算家属找上门来,他们也只能把他们推到法律援助中心。”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州司法局: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7.23”动车事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救援行动,妥善安置伤亡旅客,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随着救援行动的结束,动车事故之后的法律处置问题将会摆上议事日程,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我市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

    “7.23”动车事故属于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各律师所和律师务必要高度重视。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应当按照《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则》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市律师协会报告(联系人:甘细平处长,电话88371810),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请各律师所务必在明天17时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律师。


    温州市司法局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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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在这个伟大的国度应该开心[s: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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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梦醒了于2011-07-29 22:40发表的  :
生在这个伟大的国度应该开心[s:498]

为了与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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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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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李李于2011-07-29 22:51发表的  :
太和谐了
思想要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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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原始的统一不知会维持到何年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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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历史规律我们这辈子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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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楼(梦醒了) 的帖子

渺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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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0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应该是至高无上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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