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星期日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838|回复: 15

[综合类] 家庭去除甲醛的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31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庭去除甲醛的办法:
  1.活性炭吸附法 不含竹炭,竹炭除甲醛效果不佳
  活性炭是国际公认的吸毒能手,活性炭口罩,防毒面具都使用活性炭。
  活性炭除甲醛是一种比较廉价和实用的方法,特点是物理吸附,吸附彻底,不易造成二次污染.
  活性炭的物理作用除臭,去毒;无任何化学添加剂,对人身无影响。每屋放两至三碟,72小时可基本除尽室内异味。中低度污染可选此法,也可选此法与其它化学法综合使用,综合治理效果更佳.
  2.通风法去除甲醛:通过室内空气的流通,可以降低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从而减少此类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冬天,人们常常紧闭门窗,室内外空气不能流通,不仅室内空气中甲醛的含量会增加,氡气也会不断积累,甚至达到很高的浓度。。(推荐:****)
  3.土招:300克红茶泡热茶两脸盆水,放入居室中,并开窗透气,48小时内室内甲醛含量将下降90%以上,刺激性气味基本消除。(推荐度***)
  4.植物除味法
  中低度污染可选择植物去污:一般室内环境污染在轻度和中度污染、污染值在国家标准3倍以下的环境,采用植物净化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根据房间的不同功能、面积的大小选择和摆放植物。一般情况下,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1.5米高的植物放两盆比较合适。(推荐度:吊兰、虎皮兰****)
  5.化学法去除甲醛
  1.喷剂等药物治理易造成二次污染,且可能损坏家具,而活性炭属物理吸附,很安全,对人体无害,对家具有防霉,防腐的作用。
  2.提倡一次性去除(专家质疑,不可信),而家里的毒气的释放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今天去除了,过几天又有味道了,而且价格不低。
  3.产品太杂,分不清楚,不少治理甲醛的产品虽然打着“高科技”、“环保”等旗号,用的却是一些低劣的化学合成物质。这些产品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甲醛,但也有可能重新制造其它污染物质,导致二次污染。所以,消费者在选购治理甲醛产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如化学类空气治理产品,是通过人工合成方式得到的,其中很多是芳香族的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几乎都含有已被证明或者疑为致癌物质的苯环化合物。此外,很多化学产品有氧化性、腐蚀性,容易对器皿造成损害,也会对操作人员和居住人员造成损伤。封闭掩盖性产品当涂膜老化并出现天气炎热、潮湿等情况时,膜就容易出现破损,甲醛等有害物质又会释放出来,成为家庭暗藏的“定时炸弹“。
  甲醛去除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家庭装修中的甲醛释放周朝一般是3到15年)。人体接触可以清水冲洗。工作环境中有甲醛可以戴防毒口罩。家庭装修尽量不要使用太多的装饰。简单就是美。
发表于 2008-10-31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鱼儿现在住哪里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LZ想要真正清理干净土罚是不行的
我一朋友在做室内环保 江阴最低假介绍给你啊
谁让咱两是好哥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一下子清除干净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不干净的,甲醛这个东西挥发不可能彻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xxyyzz于2008-11-01 08:23发表的 :
不可能一下子清除干净吧?

江阴有几家专业做室内环保的公司,有两家是小弟的熟人和朋友,10天半月吧,就可以解决了,他们有那种药水的。个人认为做了比较放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顶下,有问题可以联系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办法多的是,XXYYZZ说的很多,放几盆水,水里加点酒精或者白酒也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多养点绿色植物最有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4 19:25 , Processed in 0.092055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