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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本小区物业规定装修保证金验房一年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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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看了港城名邸的一个帖子:没有规定装修保证金验房后6个月退

自己翻了翻自己交的押金,发现总共交了3000元,港城是2000元,港城规定6个月后退,咱们收据上写着1年后退。
而港城的业主已经上房管局查实对于装修押金必须装修结束立即退,那边的物业已经开始退押金了。希望我们这边的已经装修好的业主也开始维护自己的权益吧。3000差不多预收了3年的物业费了,加上一开始交的1年,就是预收了4年了,怪不得华惠物业为所欲为没有后顾之忧!
发表于 2008-9-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此事。装修结束,立即要回属于自己的。
按照道理,没有装修的,并不需要提前缴纳装修保证金,物业的许多做法,都有点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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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们港城的业主电话至房管局,说没有这样的规定,是必须装修验收完毕就要退还的!并且我们的物业现在自己也说没有这样的固定的!

你们也可向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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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公主妈妈光临惠顾。建议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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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公主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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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物业,这样的做法真是过份,联合起来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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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应该在装修前办手续的时候收,装修好后就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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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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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LZ,谢谢公主妈妈,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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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丽岛的物业公司太精明了,他知道大家收房的时候是最不会在意一些费用的,把装修保证金在交房的时候就收了,而且一户抖落不了。交房快一年了,80%的业主还没有开始装修,装修结束再过一年退,这笔钱可是能派不小用场呢。算盘打得精得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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