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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强制拆除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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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  注房产论坛很久了,一直是到处看看,看看哪里的小区好点,以后自己买房心里也好有个数,观察一下KFS、物业的质量,准备买个小区环境管理不错的房子。可以说有这样一个平台供业主、KFS、物业三方之间进行沟通,确实是不错。最近,发现丽岛华都一业主与物业闹的不可开交,大家也相当的关注,在我看来,首先错在KFS,物业与业主也都有相应的责任。。
首先:作为KFS,在事情发生后,至今没出来解释,当初售房时,售楼人员是否真的答应了业主,露台是赠送的,是可以搭建的,KFS是否有相关文件或者材料来证明售楼人员所说的是真实的,或者说,售楼人员为了自身的销售业绩,不顾事实真相误导业主。(貌似现在销售人员开口瞎说的事情多了去了,不管什么都吹的天花乱坠的,反正他只要把房子卖了,其他的就和他没关系了。)

其次,作为物业,发现业主违章搭建,采用强制手段拆除确实是比较让人震惊的,因为你不是执法单位,政府没给予你这样的权力。虽然作为物业的出发点是好的,是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但得不到认同的做法就是不对的,物业过多的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来承担的责任,势必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不管理由是多么充分,这样进入业主家内,采用暴力手段拆除是不可取的。最终会落得吃力不讨好的局面。

再次,作为业主,不管当初开发商是如何答应你,承诺你的,在没有任何书面文件或材料的情况下,搭建了露台(说句实话,看了你的图片和物业贴的,那块露台确实不错,谁看了都会动心,都想搭的),在物业第一次出面制止后,你就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查询相关法规(相信在信息发达的时代,不是难事),阳台是否可封,通过正规渠道来解决此事,如果有相关手续、书面材料,物业就是想制止都是不可能的,政府同意了(好象是行政审批中心弄的把)而不是这样闹的不可开交,也就不会出现你与物业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至于说,搭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说法也是欠妥的,我不相信搭个玻璃房会比装个好点的防盗门更加安全。再说了,现在的防盗窗之类的这些东西,做了也只是个心理安慰,有没有也没多大区别,相反还给小偷弄个爬房子的梯子,随便弄个工具一拉就拉开了。更别说搭建的露台(玻璃不是么,难道用防弹的?)

最后,从网上及一些专业人士处了解到,作为露台是否可搭,不是顶楼业主同意就可搭的,其实底楼和二楼用户的意见才具有发言权的,因为搭了,有可能会影响到底层和二楼用户的采光。也许正是这方面的原因,政府部门才规定了露台不能搭建的原因。如果说业主大会同意搭建,也是须要由业主委会员出面申请(或者由业委员委托物业出面),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行的,今年刚实行的《城乡规法》在这方面好像是有这方面规定的。对于物业,不拆,无法面对其它业主的质疑,如何合理合法拆或者说制止违章搭建,我想是物业今后需要考虑的问题。
总之,谴责用暴力处理问题,提倡采取合法合理的方法。对物业服务有不同意见的,要积极沟通寻找解决办法,物业服务有失误的地方要明确地批评,对物业服务正确的地方,我们更要褒扬。一味的互相指责,解决不了最根本的问题。还望双方深思。

我想这个事情,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08-8-1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SF自己坐! [s:163]
发贴还要什么验证码 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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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有些道理,不过具体的细节我们都不是很清楚,要在那边看过,走过,因为毕竟那还是要居住一生的地方啊,如果安全不能保障,都会采用些在我保护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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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没要验证码的。哦,你是新来的,等你发到一定积分的时候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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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的这位。

现如今,一个小区入住以后的质量确实和物业公司的质量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就好像现在大家赞誉有加的圣廷苑,正是因为有了良好的物业服务系统,才让住在里面的业主们感到十分满意。整体小区的口碑也就上去了。相反,目前丽岛华都的物业公司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对丽岛华都的口碑百害而无一利。

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如果要想让kfs来说明他们当时的销售情况恐怕不现实,各位业主的购买经历是最好的答案,毕竟这个小区不是我一家顶复式业主。

作为物业,你分析得很对,他们绝没有这样的权利到业主家里去一而再的作出违法的事情,“强制拆除”这样的执法字眼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他们的表述中,因为这是相关的执法部门才有的权利。

作为业主,不是说看到这样的露台面积动不动心的问题,而是在购房之初就是因为有了kfs相关的承诺而特意选的多一点露台的户型,并为此支付了更为高昂的价格,这在其他帖子里我已经进行过说明。在第一次封闭物业跟我沟通时,我甚至已经停工,并为此封闭找寻法律依据,而华惠物业公司却更进一步的通过非法的手段侵入业主家里盗取材料,可以说,是物业公司首先将自己与业主的沟通层面挑到了对立的层面。相关部门的批文物业公司自始至终都没有跟我要求过,也就是说即便是当时我手里已经有了批文,我家的阳光房也难逃物业黑手。可以说,就我接触下来,华惠物业在丽岛华都的行为一直是非常专断,从来不按照正规的步伐走。也许每一位业主对他们来说都是非常之人,需要采取非常手段。所以在本小区为所欲为的拆了一家又一家。对于安全隐患的问题,防盗门坚固,但是相信没有任何一位业主会愿意在家里装上5,6扇防盗门。当然阳光房的玻璃不是防弹的,连流氓的铁锤都可以将他敲碎。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既可以达到合理使用,又可以解决安全隐患的阳光房封闭是唯一的选择。

至于本小区的阳光房封闭是否会影响到1楼,2楼业主采光的大问题,还请各位有识之士充分发表看法。

另外我要说的是,每个小区的设计不一样,碰到的问题也不一样。丽岛华都作为江阴第一家情景洋房小区,所谓暴露在外的露台与一般意义上的屋面露台或者公共露台完全不同。每个没有顶盖的被定义为露台的地方都有1.5米左右的栏杆设计,是阳台式设计。

稍后,我会将小区内露台封闭的实景拍摄照片发上来,我想知道物业对这些是什么解释。说句实话,不怕物业严格按章办事,就是怕物业自己掌自己的嘴。物业说可以封的地方就不违章?物业说不可以封的地方就违章,所有的规则都由物业制定。 [s: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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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万步讲,强拆是肯定不对的,还有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存在,当然更加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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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拆除也轮不到不务正业的物业来执行的,这些人简直就是胆大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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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7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我是强盗于2008-08-17 18:02发表的 :
强制拆除也轮不到不务正业的物业来执行的,这些人简直就是胆大包天!!!!



在论坛上发言要站在公正、调解、利于解决问题的立场上讲,什么不务正业,胆大包天,讲这些话的人要么没脑子,要么别有用心,好像你不讲这些话,我们就不知道了,是非曲直,相信大家都明白。解决问题,需要双方冷静,你这样讲无疑是火上浇油,坐着看双方的好戏,抱着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不可取,说难听点,是挑拔,是离间。希望双方冷静地处理好这件事,也希望跟贴的朋友也注意言词,那怕是只跟“支持”二字,也总比挑拔、激化矛盾来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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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对不对,轮不到你楼上的来说的,版主自有分辨的,你着急什么??你是不是我们小区的且不论。不要乱扣什么帽子给我,我们是团结的邻居,哪里是你吐着象牙说的什么火上浇油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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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要说的是,物业这样做,本来就是不务正业,物业的职责范围是什么???建议楼主你好好地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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