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行素

[小区故事] 景观河变成回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3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话,业委会及物业对待此类事情的态度是积极还是消极的,我相信如果是积极的那么一方面应该及时的通过各种渠道同全体业主通报事态的发展进程,每个公民对于国家职能部门都有监督权,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此类事件不进行有效的执法的话,那么作为业委及物业应当及时的告知业主并组织业主代表业主起诉此类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逸 发表于 2014-4-3 20:03
呵呵,业委的工作职责中有制止违章建筑的内容吗?如果有,业委应该去制止,并把过程在论坛上公布 ...

业委有没有监督物业的职责,不能说上面没写就跟业委没关系了,物业没去管那业委已经去监督,业委工作职责也没有收物业费的内容,怎么发通知让业主配合交物业费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的枫叶 发表于 2014-3-24 12:31
这不是防洪墙吗,哪有景观可言。
物业怎么不出来说明一下。业委会呢,关键时刻怎么就哑巴了?

物业说业委会默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2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悬崖玫瑰 发表于 2014-4-12 20:46
物业说业委会默许的

居然物业把责任推给业委会啦。干这些事的人不是普通的人,了解内幕后你就不会想的这么简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逸 发表于 2014-4-3 10:24
可以质疑,但不能说业委此事不处理以后我就怎么怎么的,因为业委确实没有权力去处理,业委也没有 ...

业委会可以号召我们全体业主一起去声讨违建的,可是物业管理就明说业委会默许的,人家打好招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2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悬崖玫瑰 发表于 2014-4-12 20:56
业委会可以号召我们全体业主一起去声讨违建的,可是物业管理就明说业委会默许的,人家打好招呼的。

       物业的话未必符合实际,业委会不是什么权力机关,搞违建的人根本不需要业委会的什么默许。“业委会可以号召我们全体业主一起去声讨违建的,”,你以为业委会有这么大的号召力?今天开业主代表大会,事先在论坛上发了通知、在东大门口挂了横幅,可也就到了30多位吧,可见大多数业主并不想参与小区的事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逸 发表于 2014-4-12 21:09
物业的话未必符合实际,业委会不是什么权力机关,搞违建的人根本不需要业委会的什么默许。“业委会 ...

说明宣传不到位,我想去的,没人通知不知道呀,当初选业委会我们四期一个业主都没有,电话给物业给社区都没人答复这事,根本不知道业委员开会的具体內容是啥,怎么就代表了我们的意愿了呢?如果四期有业主在业委会在四期的业主群可以公布这些信息,这些事宜去年和物业经探讨过说给回应的,结果不了了之了,怎么能说业主不愿意参加呢,我就愿意的,但我们接收不到这些信息怎么积极参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2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悬崖玫瑰 发表于 2014-4-12 21:37
说明宣传不到位,我想去的,没人通知不知道呀,当初选业委会我们四期一个业主都没有,电话给物业给社区都 ...

今天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在东大门、南大门都拉了横幅、论坛上发了通知,你都没看见?没向业委会或物业问一问?
更多图片 小图 大图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RE: 景观河变成回忆

悬崖玫瑰 发表于 2014-4-12 21:37
说明宣传不到位,我想去的,没人通知不知道呀,当初选业委会我们四期一个业主都没有,电话给物业给社区都 ...

希望从今开始兄台要多多来论坛看看,多多关心小区事务,多多发表建设性意见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1 收起 理由
随风飘逸 + 1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清长江水。。。。。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6-5 04:24 , Processed in 0.102334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