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KFS物业互动] 假如你是物业人员,你会怎么收缴物业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国际观察员 发表于 2015-3-3 16:01
目前最主要的是我会尽力报道一些实施情况,物业方面的,小区方面的

想想几年前我们很多业主为了解决一件事,轮番拨打12345、房管局,物业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我们很多业主为此来回奔波,很多人为此请假,电话费、车费、误工费,这个东西现在提出来,不是要计较,只是摆出一个事实。但即使是12345、房管局,都没能解决。到最后,我们找了电视台,曝光之后才解决的,前前后后三个月。当事的业主虽然有错,但是物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一开始物业能够负起应负的责任,不会有后面的一系列事情,也不会有邻里纠纷。由那件事情,个人视角,物业不仅不作为,还把由此产生的矛盾,全部转移到业主头上,在当事业主面前一番说词,在我们其他业主面前又一番说词,对着房管局,另一番说法。如果物业能有所作为的话,相信小区里很多邻里纠纷是能够避免的。我们不需要物业去偏袒某一方、刻意维护某一方,只要物业秉公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这里,还是要感谢楼主的热心肠,我自问,我的耐心已经被中奥磨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蛮拼的,如果服务上面有这种底气和勇气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国际观察员 发表于 2015-3-3 16:16
但是怎么说吧,没有物业再加上目前部分居民素质不到位,小区会变成什么样?有这种物业了,环境还那么差, ...

=再加上目前部分居民素质不到位=
别搞了,物业的本职工作不是以居民素质到位为前提的,况且居民素质到什么位也没有一个标准的,这不是借口,小区就是这个小区,居民就是目前这个整体素质,物业把你该做的事做好就行。关于素质和物业费收缴,哪个小区都有刺头,素质很差的那么几个,你物业公司财务上放百分之几的物业费收不到,或者打折收缴,差额做坏账呆账处理是正常的(非得100%收缴,一分钱不差,可以去法院起诉,你财务也知道起诉核算不),不要替物业用少数负面例子来转移焦点,做好本职工作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辩论没什么意义,物业一开始讨费时态度不会太差,是缓和的,也和善的、友好的,但没效果了必然拉破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3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二村,开发了路边停车,收停车费后抵扣物业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少来一点 发表于 2015-3-3 17:03
想想几年前我们很多业主为了解决一件事,轮番拨打12345、房管局,物业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我们很多业主为 ...

乐在其中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南 发表于 2015-3-3 18:47
=再加上目前部分居民素质不到位=
别搞了,物业的本职工作不是以居民素质到位为前提的,况且居民素质到什 ...

首先,我是个人的,没必要这么做有意义么?哪个物业敢去物管中心要求管理自己?不明白事实的真相不要片面的去下定论,用事实说话。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2 收起 理由
沉舟 + 2 为你点个赞!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飘逸 发表于 2015-3-3 20:13
这个辩论没什么意义,物业一开始讨费时态度不会太差,是缓和的,也和善的、友好的,但没效果了必然拉破脸。

我是看不惯为了一些小事搞的那么大,真的没意思,部分人,物业也好业主也罢就不能眼光放长远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3-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南 发表于 2015-3-3 18:47
=再加上目前部分居民素质不到位=
别搞了,物业的本职工作不是以居民素质到位为前提的,况且居民素质到什 ...

不能这样说,作为一个人,基本的道德还是要有的。对于一些业主的不文明行为就是要曝光,小区环境是靠大家一起来维护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好评 +1 收起 理由
沉舟 + 1 为你点个赞!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3-4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阿飞 发表于 2015-3-4 07:43
不能这样说,作为一个人,基本的道德还是要有的。对于一些业主的不文明行为就是要曝光,小区环境是靠大家 ...

满满的正能量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5-29 04:23 , Processed in 0.115953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