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 星期四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4038|回复: 37

[KFS物业互动] 金科。东方大院开发商真的要靠黑业主的定金过日子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晚上,接到我一朋友的电话,
谈了自己近两天在东方大院售楼处遇到的郁闷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朋友本周六去金科东方大院看了样板房
听了售楼处的一位胡小姐的介绍
交了一万元押金

交完押金后
胡小姐再拿出一份协议书让我朋友签名
朋友一时粗心
没注意到后面注意事项中


回到家中,发现房价比售楼处胡小姐当时报价高出了8万多元
且最后胡小姐自己用笔在协议书上增添了两项,
一是:必须在11月24日前交付清余下9万元定金,愈期则所交定金不退还
二是:必须于11月24日完善购房合同手续,如愈期则所交定金不退还。

当时我朋友一看才发现上当了
本来以为房子近几天不要的话,可以退还押金的
因为,一是售楼小姐让他先交钱再签协议
我朋友想反正钱都交了,也没多在意协议具体内容,签完字就回家了
二是,交钱前,包括签协议前后,胡小姐只字没口头提示定金不能退一事
现在发现白纸黑字上写着,明白上当了!
当然也只怪我朋友粗心

回到家后才发现上面几项手写事项
我朋友当即在家里打电话给胡小姐,表示不想订房了
胡小姐承认报价多写了,可以修改
但定金坚决不能退,还威胁我朋友说,如愈期不交,你在家等着接律师通知函吧!

后来,我朋友当即开车去售楼处找经理
经理正好下班了,没找到
胡小姐只是把金额改了下
还是说要么买房,要么没收定金!

经过这么一折腾
我朋友买房的心情全没了
现在坚决不想要金科的房子
想抽空去和他们经理协商
看能不能退一万元押金
如果真不能退的话
也就算交一回学费
他也不想去多烦了

听了朋友的倾诉
我心里有几处疑问:
1、交押金一事固然是我朋友粗心所致
但售楼处胡小姐没有事先和事后口头告知
有黑业主押金的嫌疑
2、但好在他及时醒悟
在约定日期之前打电话给售楼小姐表示退订
象东方大院销售这么火爆的楼盘
一般不会影响到东方大院对此户房子的销售
3、是作为一家在江阴享受盛誉的开发商
金科房产的口碑比什么都重要
希销售部负责人能更人性化处理好这一万元押金事件
给江阴的老百姓留下更好的形象

同时希望金科房产对售楼处的售楼小姐进一步进行教育
桂绝此类影响房产形象的事件发生!
发表于 2009-11-2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楼主所述事件大概,表示关注。
一方面,作为旁观者只看你单方面的说法,下断论肯定不妥。
另外,从你角度也很希望事情能圆满解决。我想你陪你朋友去售楼处,当面解决比较好。
希望金科能有一个比较好的说法,同时请你能实时的发布事情进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雨中讲得很有道理!支持! [s:1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11月14日开盘第一天,我去交10W定金,遇到一个张家港还是哪里的,定了房子,也是定金不够,当时交了3W,售楼处和他讲清楚,必须在XX日前补足到10W,不然3W定金就不还了,购房者同意了,签了协议。

应该说金科是有这样的做法,不过应该是和购房者讲清楚的,至少我看到的是如此。

LZ还是带着朋友去金科好好谈谈吧,比在这里发帖要有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3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如果当面讲清楚了,这样做本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胡小姐自始到终没和我朋友讲
等我朋友到家后发现后打电话,她才说的。


我朋友和我讲,要不就算了,现在人家白纸黑字写在那,
都怪自己当时粗心没细看!
售楼小姐也是态度坚决,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但作为旁观者,我觉得
金科如果一味这样做的话
你是赚了人家一万元押金
但你失去的损失我想远不止这些吧

这次“押金”事件
业主固然有错
没仔细看清有关不能退押金的条款
但售楼小姐也没有切实履行好口头告知义务
如果严格来讲的话
胡小姐能把应付总额写错
难道就不允许业主犯一点过错吗?

诚如是
则不禁要问:
金科的开发商难道真的沦落到了,
要靠黑业主押金过日子的地步吗?

朋友打了几次胡小姐的电话后
得到的仍是上面的答复后
很失望
我本想今天陪他去交涉的
可他再也不想去跟售楼处了

因为看到这里是东方大院业主俱乐部
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发贴的原因
一方面是给关心金科的业主提个醒
别让售楼小姐忽悠了
犯我朋友这样的低级错误

另一方面
也是希望这能成为开发商和业主真正沟通的平台
能够通过此平台
传达一下业主的心声
能够使“押金门”事件得到更人情化的妥善解决!
别让关心和支持金科房产的大批江阴业主失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定金和顶订金是不一样的。前者不能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告知倒是不应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需要签字的合同、协议,在落笔前必须慎之又慎,看清条款,提出疑异。一旦落笔,法律是不会支持你的。
看来只能等待金科良心发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把房子买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5-23 16:49 , Processed in 0.108746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