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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米饭粒

[综合类] 港城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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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沉舟) 的帖子

幽默而已为 [s: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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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按照物价局的定价,就等着把多收的钱退还了。[s: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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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1楼(米乐) 的帖子

以平常心共同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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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黑心。这个物价局的文件对物业有没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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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收的钱一定要物业退还,希望大家明天9点去物价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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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路面停车费收了多少钱吗?业委会准备将这笔钱怎么使用?买的车位的业主能享受到什么服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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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孩子租了一个地面的,我想230确实把一部分物业费算进去了,地面只按100元,就算合同上写着,也没用。还有,这次租车位必须先满足每户一位。这是最基本的条件,看到上面有不同的租车价格和租车条件,说实在的,心凉了,难道他们不是吃饭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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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敬一尺,我敬一丈!今后他们只会自讨苦吃,我很相信什么事情都会有因果报应的。做事要凭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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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理解被230的心情。因为我早已经被250了。价格和有关方面政策规定来说确实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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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6楼陈卡卡
你能把物业开给你的收据明天带到物价局去吗?因为明天上午9点我们到物价局投诉,你的收据是有力的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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