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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谁主宰了我们的“被生活”? 网友戏称工资“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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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网上开始出现一个被动词——“被就业”。来自全国各地多所高校的毕业生在网上发帖,交流自己“被就业”的经历和感受。其中不少毕业生是“被要求就业”,即学校要求没找到工作的毕业生自己随便找个章盖在就业协议上。
有的高校还规定,毕业生没签就业协议就不发毕业证,而不管就业协议是否有假。有的高校专门组织人员替毕业生和“接收单位”签署虚假就业协议,毕业生本人毫不知情就“被就业”了。(7月18日《南方都市报》)  高校采取非正常手段推动毕业生“被就业”,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造假。教育部2003年下发文件,要求对毕业生就业率明显偏低的高校及专业,控制或减少招生指标。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更是规定,高校的招生计划要与毕业生就业状况适度硬性挂钩,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原本就承受着来自社会的招生压力,现在又受到来自主管部门的就业率指标压力,一些高校出现了操纵毕业生“被就业”的荒唐故事,似乎也就不足为怪了。
  教育专家为遏制高校就业率造假开出了“药方”,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取消高校就业率指标,落实法律赋予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由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决定专业设置及招生规模,等等。我更关心的是,你教育部门要追求政绩,可以,高校要积极完成教育部门下达的任务,也可以,但为什么非要拿毕业生说事呢?就业形势严峻,毕业生上天入地找工作,原本已经很不容易,高校为了自己的“事业”,竟然导演毕业生“被就业”的把戏,无异于
  说到“被自杀”要追溯到,阜阳“白宫”举报人的事件,举报人离奇死亡却被认定为“自杀”,然后不了了之。于是很有才的网友发出了“被自杀”的感慨;瓮安事件中,17岁学生的不明死亡虽经三次尸检,但依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自杀”;前不久的石首事件,虽经中央出面事态得以平息,可死者也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自杀”。这一连串让人质疑的事件都已“自杀”的结果落幕,而公众的心里仍然有很多问号。
  说到“被自愿”,前有重庆铜梁县教育局要求孩子读小学缴纳9000元的“慰问金”,教育局长称这是家长的“自愿”行为;后有宁波教育学院要求毕业学生向学校缴纳“孝敬费”,校方称这是学生的“自愿”行为。
  “被就业”是近几天走红网络的新词。有应届大学毕业生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就业了,就业协议书上赫然是一个从没听说过的公司名称和该公司的公章。他“太兴奋了”,发帖庆祝自己“被就业”。找不到工作的学生都“被就业”了,所以才有了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已达68%,同比持平”的荒诞结论。
  笔者曾经问过一个美国人,问他美国人对中国人印象最深刻的一点是什么。他的回答让我感到吃惊,他没有说中国的经济发展如何的快,人民生活水平如何的好,中国长城有多么的伟大,而是简单两个字:造假。仔细反思也不难理解,有些人的造假水平让中国人自己都感到惊愕,更别说单纯的美国人了。这两个字背后流露出来的是中国之殇,道德之殇,诚信之殇,社会之殇,经济之殇……
  审慎分析,那些所谓“被如何”的人基本都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一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但没有收到应有的呵护,反而受到强势一方的强迫。说到底,这无异于丛林时代。当前中国人解决问题的方式都或多或少的有丛林时代的痕迹。去年,轰动一时的找法官决斗的彭北京一案足以说明问题。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了,而社会生态还停留在丛林时代。这种定论并不极端,社会上人们打官司比的是人脉、金钱、权势,谁的关系硬,金钱多,有势力谁就有理。有人常常埋怨那些“闹事”的人为什么不诉诸法律,可是如果法律能走的通,谁还去做付出更大成本的事?
  衡量一个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标准不是GDP,而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如何。可是,就业率,贫困率等等这些有重要的意义的指标,早就进入了造假行列。都知道,有关部门在统计失业率的时候,农民是不包括在内的,进城务工人员找不到工作也不是失业。只有那些有城镇户口的人员失业才被统计为失业率,还有一个前提是必须自己去登记。贫困率也存在问题,我们用的贫困线是自己“制造”的,用的还是几十年前的标准,按照联合国给出标准中国有2.5亿人口在贫困线以下,而不是有关部门自己标榜的1500万。油价天天喊着要与国际接轨,而贫困线标准怎么就不与国际接轨呢?
  中国荒诞的事情不胜枚举,大部分极具中国特色。那么多法律制度没有约束强权者,保护弱势者,某种程度上,一些法律制度异化成为压迫弱势群体的利器。为了完成各种形式的“指标”,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在“制造繁荣”、“制造和谐”。我们似乎已经生活在一个“被繁荣”、“被和谐”的完美社会中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于心何忍?

  从“被自杀”到“被就业”,从小老百姓被侵权后须自己承担所有后果,到大学毕业生被强行纳入服从并服务于“宏大话语”的就业率指标,反映了当下时代许多普通人挥之不去的“被动性”命运。人们虽然在名义上拥有选择权和创造权,但实际上却无从选择和创造,人们需要做的只是“被××”,或者说只是接受并习惯“被××”——
  比如说“被小康”。今年初,南方某市对辖下几个县市的小康达标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当地政府对受访群众威逼利诱,要求他们按事先下发的标准答案回答提问(每人能获50—200元奖励或144元电话月租费),中小学校为此放假一天,让学生背熟答案协助家长应对调查。上面调查问“小康了吗”,下面回答说“小康了”,那些原本在小康达标水平之下的群众,一夜之间就“被小康”了……
  不由得想起了刘恒的小说《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弱势如流浪猫、卑微如小蚂蚁的市民张大民们,他们的所谓幸福生活,其实是一种典型的“被幸福”了的“被生活”。而那些“被自杀”、“被就业”、“被小康”的人们,他们的“被生活”又能比张大民幸福多少呢?
发表于 2009-7-3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多了,也就无所谓了 [s: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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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自己挺内疚,对不起大家,又拖了增长百分比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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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chenli6118于2009-07-30 10:07发表的  :
我感觉自己挺内疚,对不起大家,又拖了增长百分比的后腿。
呵呵,你也真能内疚啊,百分比和你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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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星河二号) 的帖子

“国家统计”局消息,6.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979元,同比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3%。(7月27日《法制晚报》)

实际增长11.2%-----------------我没达到,拖了“捅鸡局”的数据后腿了,延缓了全民数据上先进富裕的时间表,不是要内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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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统计局的数字是搞搞的,基本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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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空见怪、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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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买房子也增百分比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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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有光就好于2009-07-30 16:24发表的  :
哈哈哈,买房子也增百分比的为
报告:
桶鸡局规定房子不统计在鸡的屁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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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能快乐就快乐) 的帖子

是这样的,要不然数据处理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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