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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ingMyBell

[综合类] 给长江国际业委会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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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LJH 发表于 2016-10-9 09:20
如果从时间上考虑物业到期还有两个多月,好像物业法上说在没有找到新物业前,老物业必须在这里无条件延续 ...

能否把你说的物业法及其条款分享下,让大家也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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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1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沉舟 发表于 2016-10-18 20:40
能否把你说的物业法及其条款分享下,让大家也学习下

没必要揪着不放,要是对方说错了,你也可以拿出相关法律澄清,再多说一句,业主业委会决定续聘物业,也请拿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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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事要考虑成熟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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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1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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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夜星辰1 发表于 2016-10-20 16:03
没必要揪着不放,要是对方说错了,你也可以拿出相关法律澄清,再多说一句,业主业委会决定续聘物业,也请 ...


    人家天天上网都没说自己错了,也许正在查忘了这贴了,你怎么会说人家说错了呢?我只是印象中似乎没见过他提到的物业法中有他讲的内容,所以虚心求教想学习了解下,怎么在你眼里就成了揪着不放了,奇了怪了。
    我如果天天说“你讲的‘法’完全是你自己捏造的,有本事把确切出处贴出来大家看看”,那才是揪着不放!
    当然,如果你或者其他人看到过他提到的内容,也可以分享出来让大家了解下,人多力量大,只要为了小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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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错了也可以自己来纠正一下,人都可能说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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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09: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样说话有意思吗?我说过他说的就一定错了吗?奇了怪了! 要是他天天上网不回答你可能他不想理你,这里说什么的都有,也没见你这么较真?你要觉得没见过他说的话,你把你见过的拿出来晒晒就可以了! 你要懂法(见你说话也是有一定影响),请依法维持聘请物业正常程序! 业委会要拍脑袋,我们必将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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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夜星辰1 发表于 2016-10-21 09:47
你这样说话有意思吗?我说过他说的就一定错了吗?奇了怪了! 要是他天天上网不回答你可能他不想理你,这里 ...


“如果从时间上考虑物业到期还有两个多月,好像物业法上说在没有找到新物业前,老物业必须在这里无条件延续六个月工作,那么时间就有八个多月,如果这么长时间办不了事,干脆休休吧。”

如果上述内容确有其事,不是对我们小区物业选聘工作非常有利吗?而且我相信“六个月、八个月”不是他随便瞎掰杜撰出来的糊弄大家的,因此希望他能把确切出处提供,为小区业委会决策提供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不是我较真,而是这个内容对小区目前的工作太重要了,而且理不理我我个人是无所谓,这又不是我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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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新物业还不知什么时候能找到,又何必急匆匆的与老物业闹翻?凑合凑合也只能凑合凑合,不能让物业人心思散小区陷入混乱。就像汽车要换胎先要找好备胎,备胎没有找到之前有谁先把旧胎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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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沉舟 发表于 2016-10-18 20:40
能否把你说的物业法及其条款分享下,让大家也学习下

解释一下,这事还是年前和一个律师闲聊时听说的,后来还会这事专门咨询过他,可他说相关文件找不到了,这应该是误传吧,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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