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 星期六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hyhy

[综合类] 9.28  收房第一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28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使用人自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的次月起,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对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超过一个月份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8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hyhy于2009-09-28 20:07发表的  :

购房合同上是有号码的。 ------二期才有的吧 一期刚抽过呢
小高层是抽签的,多层是合同上定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8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sagitar于2009-09-28 20:37发表的  :
业主、使用人自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的次月起,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对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超过一个月份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
今天胖主管回答无此规定!不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能快乐就快乐于2009-09-28 21:23发表的  :

今天胖主管回答无此规定!不执行
这个胖主管不知是哪请来的 建议去学习下物业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1楼莫高红酒于2009-09-28 21:14发表的  :

小高层是抽签的,多层是合同上定好的。
哦 原业如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小区,物业公司只是代为管理,物业公司利用小区的场地赚取的摊位费应该是每位业主都有份的,建议用摊位费抵扣物业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能快乐就快乐于2009-09-28 21:23发表的  :

今天胖主管回答无此规定!不执行
我想这个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能快乐就快乐于2009-09-28 21:23发表的  :

今天胖主管回答无此规定!不执行


我们是老板啊,炒了这小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8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能快乐就快乐于2009-09-28 21:23发表的  :

今天胖主管回答无此规定!不执行
把相关条文打印下来塞他眼里,让他看个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9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没收房,还没谈好怎么收啊,广告费应该是我们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3 22:48 , Processed in 0.092992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