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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买了三期

[综合类] 政府规费我们完全不用交,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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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法规不能超越上级政府的规则!事实证明未必.还是地方的比较管用.[s: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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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31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意思是不是我们还要交1-9项费用,如果政府跟开发商有地下协议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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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9楼(买了三期) 的帖子

不是潜规则,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去物价局、房管局去咨询,而且你签的合同上很可能是标明这些费用是要另外支付的,再想想周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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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1楼(买了三期) 的帖子

房产公司还没你想象的那么有能量,算了,我就不说了,再说多了别人要误会的!
解决这种事情的过程我个人认为应该是这样的:
发现疑问——咨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果违规,那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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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用交那是再好不过了

如果真要交那也是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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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绿说的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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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3楼(点绿) 的帖子

你是内行,有时间请多指点,谢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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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我估计也是要交的,不要交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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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江要想我们交规费???先把我们偶说的大锅盖处理好,还有变电站问题弄好,否则没那么简单,要么把钱一分不少的退给我们,TMD这房子买了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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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局好像现在已经不核价了,已经KFS自主定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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