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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7.3号我针对交房问题给律师发了邮件,附她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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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3号我去看房了,因为检查出大约10个小问题,所以没收房。
当天晚上,我给2位律师发了邮件。

以下是我和其中一位律师的问答。

1.在无锡,业主是否有权在交钱之前,看到两书一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其中,备案表是原件)
答:交房时是要给的,你说的“交钱”就是“交房”吧。


2.目前房子存在这么些小问题。在开发商维修、处理好之前,业主是否有权拒绝收房?
答:小问题就很难讲了,可能尚不构成不能交房的限制。不过你也可以拒收,但要EMS函告卖方。


3.开发商今天要求我先交钱,才能填《房屋验收单》,然后再给我逐个维修。先交钱再拿房,这一点,是否存在违规或者不合理的地方?
答:当然不合理,多少也有违规,但问题不严重就是很难扯的事,你也可以到有部门投诉上述问题.



附上我的另外2个帖子链接:


做监理的朋友检查的房子不合格的地方,供各位还没收房的朋友参考(已更新)

高清晰拍摄的竣工备案表的复印件(已更新)
 楼主| 发表于 2010-7-5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打算今天下午 把自己验房 查出的问题,打印出来,签字

然后快递 寄给锦江花园在市区的售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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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这种维权意识很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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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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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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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此贴含金量很高

学习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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