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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八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是个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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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八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是个黑色幽默

公路带给百姓的到底是便利,还是负担
    新浪首页新闻: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详细请阅:http://news.sina.com.cn/s/2011-01-11/030321793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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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学生数学题目:农民伯伯跑运输8个月收入20万元,需要缴纳过路费368万元,请问该农民的纯利润是多少?

解答:20 - 368= -348万

疑问:勤劳能致富吗?动弹8个月亏欠过路费348万?


新闻的亮点在于一组数据:

时间:8个月,240天,5760小时

盈利:20多万元

过路费:368万元

亏本费:348万

每天需交过路费:3680000/240=15333元

每天每辆车交过路费:15333/2=7666元

每天跑车次数:2361/240=9.8次(10次)

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收费0.45元

该农民跑车里程数:3680000/0.45=8177777公里

该农民每天跑车里程数:8177777/240=34074公里

该农民每小时跑车里程数:8177777/5760=1419公里


不知道法官是如何计算的,此份判决书的数据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是俺数学水平不及格还是法官太高明?

请问这是一条神马样的公路?一天需要缴纳过路费15333元,黄金大道?

请问这是一个神马样的农民?一天奔跑34074公里,外星人速度是多少?

请问这是一辆神马样的货车?每小时奔驰1419公里,宇宙飞船速度多少?


    全国政协委员宋振铎两会期间炮轰高速公路收费,他称:全世界有14万公里的收费高速公路,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他指出,根据贵州的一项调查,当地高速公路收来的费用中15%用于还贷,其他都分了。“所以,江苏交通厅一个副厅长说想当收费站管理员。该省一些公路收费部门普通收费员月薪达8000元,多的超过万元,更不用说平时的福利”(引自官方原话,非草民乱说)


委员的话说明了一个道理:高速公路是个印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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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路收费不符合公益精神

    公路即指公共道路,大家都走的道路,具有公共属性的公共产品成为利益集团敛钱聚财的一种手段实在是对“公益”二字的奇耻大辱,同时也是各种腐*败滋生的温床。


    至今我也想不明白公路为什么收费,而且收的是天价买路费,公路带给百姓的到底是便利还是负担,路有好坏之分,对于贫民百姓来讲情愿走一条免费的乡间小道,也不愿走一条天价的高速公路,没有公路时人们还是有选择的,尽管路难走还是可以免费通行,有了公路后方便了,可以没有了选择,旧路被征占被公路取代,你无路可走,不交银子休想通过,如果拒绝缴纳,刑法伺候。


    没有一个人可以举着双脚走路,每个人都拥有走路的权利,不交过路费是违法的,那么你剥夺了我走免费的旧路强迫俺走收费的公路这算违法吗?如果收费合法,那么税收哪里去了,国家财政拨款哪里去了,收了这么昂贵的过路费最后流向何处?难道私分高速公路收缴费用就合法了?请公开财务给缴纳过路费的行者一个交代。

美国西部连收费站都没有,而我国平均每隔20公里就设一个拦路卡点,是对公益性质的严重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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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路收天价费促使物价飙涨

     天价过路费直接刺激物价飙涨,就像新闻里说的河南农民跑运输,如果他正常合法缴费,那么8个月需要亏本348万,搞笑的是348万欠债全部是过路费,这生意怎么做啊,一个商人要赚钱首先要抛去成本吧,发达国家重视公路建设就是因为方便人民低成本的跑,现在公路收费大大加大了成本费,商人怎么办,只能最大限度的提高物价把它赚回来吧。


   农民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是司法之痛

    好吧,既然法官好谈法应该明白公平,正义才是法律的根本,如果连起码的公平都谈不上,何谈法律,简直是侮辱法律这个词汇。农民偷逃过路费固然不对,那么请问他为什么偷逃,面对368万的过路费不偷逃才是傻Y,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中国人面对几百万的乱收费都会偷逃。法官大人是否对乱收费的部门判个无期啊,李刚他儿子是否也判个无期啊,人命和逃税哪个对社会危害性大?还有贪*污几千万,几个亿的为什么不判无期,缓*刑几年又出来了,不要告诉俺河南没有tan官哦,法律公平性何在?


PS:希望公路是利国利民的一条具有公益性质的道路,而不是利益集团牟取暴利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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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8个月368万的买路钱,谁给得起?(2011-01-12 11:03:08)
转载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

    收费站怎么算的帐我不知道,依据是什么我也拿不出,反正开收费单的人是永远有理的,开出的费用也是无比正确的,这就对了。法院不就是根据这笔巨额罚款来定的罪么?如此说来,法院已经认定这笔帐是合理的正确的了。这表明,民告官难,官告民易。这笔违背常识的天价罚款,众多网友已经算得很清楚了,我不再罗列。就按他8个月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来算,那么,每次的单价就是1559元/次,这样的价格恐怕是世界第一贵吧。

    如果这样的费用是合理的,那么,中国任何一个跑运输的商人,必然都会亏得卖了妻子儿女再卖血卖肉卖老骨头。该农民说自己在8个月时间里拉沙赚了20万,除去人力油费等种种成本,平均每月赚将近3万,应该差不多。我们就算再给他多估计10倍,假设他赚了200万,除了这巨额的368万买路钱,依然亏了168万,况且他只赚了20万,亏的就是348万。对于一个农民,不管是348万还是168万,都是天文数字。也就是说,他老老实实想做点生意勤劳致富,看来没门,苛捐杂税还不把老命都要了去?依次类推,所有的运输商人们是怎么过的啊?

    在这样的背景下讨生活,老实人被榨干血汗累死也不富;不怎么老实的就象他去弄假证;再不老实的就干脆不劳动了,直接去偷去抢。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现在的治安环境这么差,为什么勤劳朴实的劳苦人民变成了偷抢的歹徒,为什么美味的桔变成了枳,一切只是因为我们身在淮北。没有人天生是小偷强盗乞丐的命,是谁把他们逼上梁山的?是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及今天的新时代新增加的种种吏。要活命这么难,该农民要挣够这些买路钱再略有节余以养活自己,他的货车只能去运输贩卖毒品、贩卖妇女儿童,才有可能养得起中国的高速路。

    高速路这样贵,不知道它是黄金铺就,还是有的部门有的人在以路换取黄金?我不说大家也知道。我国公路平均每隔20公里就设一个拦路卡点,高速公路收来的费用中只有15%用于还贷,其他都分了。连江苏交通厅一个副厅长都说自己想当收费站管理员。该省一些公路收费部门普通收费员月薪达8000元,多的超过万元,更不用说平时的福利。高速公路收来的费用中70-80%都被收费站的人及其相关人员和部门、领导们分了,那我们都愿意做这些人员中的一分子,哪怕是最低等的收费员。老百姓想归想,谁又去得成呢?能在里面上班的人都有来头。

    鉴于目前的收费乱象及高得不象话的价格,是该规范管理的时候了。应该在全国范围全面清理所有收费站,该撤的坚决撤;该合理定价的合理定价;太密的收费卡更是不允许存在。更重要的是还要建立公开透明的收支两条线路,每年按时公开所收费用都是怎么花的,都用在哪里了。这样,群众能够监督,以保障收入的费用真正用得合理,用在维护公路上,而不是肥了硕鼠的腰包。

    再说句题外话,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法院的人不是傻子,这样低级错误的天价费用他们也以此为依据判案,我们都知道这是为什么。我想说,如果我是学法律的并拥有律师资格证,我一定免费为他打这个官司,不管花多久时间、多大代价也要帮他打赢这场官司。(遗憾的是我不懂法律,有心无力。)因为这样的判决太弱智了,留在法律史上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耻辱,它是这时代某些丑恶的证据,它是人被吃的证明。如果有人帮他打赢了官司,至少能让大家看到未来的希望和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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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明白,政府的可信度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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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都不说了。

这个我觉得,最多关2年,批评教育,没收违法所得

当然我是胡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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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公路是个印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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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要看到,江阴原来许多收费站,都撤掉了,说明社会还是在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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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
河南农民偷逃368万过路费案主审法官被免职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省法院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出席,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参加。省法院刑三庭程慎生庭长、审监庭韩兆印庭长出席了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新闻发言人袁荷刚主持发布会。

省法院副院长田立文通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情况。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也引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1月13日,张立勇院长批示,要求省法院刑庭、审判监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张立勇院长要求主管刑事、审判监督的副院长召集省院刑庭、审监庭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1月15日晚,张立勇院长亲自主持召开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听取了平顶山中院对本案的汇报,研究分析案情,随后又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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