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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经适房产权共享,欲打击投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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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阴房产网
    目前正在热议的“住房保障法”中的第一条建议就引起了热议:经适房拟由政府与个人共享产权。
    虽然该法案仍在起草阶段,但产权共有模式在淮安、甘肃、吉林等地已经有所试点,理论上具有了推广的可行性,既让被保障对象共享发展成果,又打击了投机,还可以让政府回收一些资金,专家建议可以实施。
    法案的第一条就提出要保障所有人的居住权利,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个人理解为保障基本住房,包括住房面积、基本配套设施、质量安全标准及地段等,以解决低收入者的基本住房需求。如果希望获得更好的居住水平,那就需要由商品房市场来解决。
    而产权由政府与个人共享,可以很好的打击投机行为。一是,共享后,该经适房不能用于出租,一旦出租会面临被政府收回的可能。二是,限制了经济适用房在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三是,在经济适用房的继承问题上,如果继承人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将不能顺利的继承经适房。处理方法上,一种是退房,政府补贴钱。第二种就是按照市场价格向政府买下另一半产权。
    而根据申请者家庭条件的不同,分不同类型保障其居住权。比如,比较贫困的阶层以廉租房方式解决,条件稍好者以经济适用房的方式解决,条件更好的可以购买限价房;条件再好的以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来保障。
    虽然,该法案仍在起草阶段,一些专家也提出了较多的可行性建议。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被保障对象基本上没有能力买商品房,如果没有这部法律来强制推行保障房制度,他们就只能到市场买商品房了。如果这部法律效果好,他们就会去申请廉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样当然会减少对商品房的需求,因而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间接影响。但个人觉得,其影响不在于这部法律,更多的还是当地政府对住房保障的执行力度。
 楼主| 发表于 2010-2-8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s:357]我们的房子,产权和政府共有。[s: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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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江阴也实行的话,我们还要按新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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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ZF真够黑涩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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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会鱼肉百姓还会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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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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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草案而已,不用担心。即使成为法律,一般情况也是不溯及过往的(不排除特殊情况)。说的再到位一点,咱们这个房子,不管有没有这个“法律”,也是很难卖出去的,大家就安心住下去了,别想折腾了,别指望这个房子能赚钱了,起码江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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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s:358]完全错了,买房原来就想赚点钱的。当初在江阴随便什么地方买个的房子就能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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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楼(玫瑰眼膜) 的帖子

一味地压制只会招致更强烈的反抗
和更加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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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怕光打雷不下雨。。。[s: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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