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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土地使用证中的土地性质“划拨”与“出让”有什么差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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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5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大侠,有谁知道土地使用证中的土地性质“划拨”与“出让”有什么差别吗?请专门们多多赐教!
[此贴子已经被山高水长于2006-7-2 17:53:27编辑过]
发表于 2005-11-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划拨和出让是国有土地的主要取得方式,由于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国家,当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使用时,这种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在土地证上称为:“划拨”。在2000年以前,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只有“划拨”。这种方式易产生腐败。

而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目前来讲,从2000年开始,除机关等事业单位用地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外,开发商必须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是通过拍卖方式。这种方式取得方式在土地证上标为:“出让”。

这二种性质的土地应房屋类型的不同而对我们生活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1、如果是开发商所售的多层住宅,“划拨”和“出让”在交易和拆迁时无任何区别,一般来讲,2000年前购买的房屋的土地性质均为划拨。
2、如果是开发商所售的别墅:

交易时,土地证过户时的费用有所不同,“划拨”土地的别墅土地证过户时需根据(土地面积)每平米30元收纳土地益金,而“出让”土地只需要几十元的手续费。

拆迁时,划拨”土地的别墅需要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例:*别墅占地面积333平米,约0.5亩,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此别墅在房产证过户时,与土地无关,而在土地证过户时,需要收取333平方米*30元的土地收益金。如此别墅拆迁,那么,此别墅的评估时,要扣除“土地区位价”*占地面积*40%。

注:以上所指的2000年可能有点小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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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P>那么说,对于只要是开发商卖出的多层住宅土地性质是没有关系的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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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5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可以这样理解,但前提必须是开发商售出的多层商品房</FONT></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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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现在有很多银行对划拨土地的房子不贷款的,尤其是营业房和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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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以前的单位房改房是不是和开发商出售的房子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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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想有自己的家于2009-04-29 12:51发表的  :
那以前的单位房改房是不是和开发商出售的房子一样的
单位房改房,一般建造较早,也多为划拨土地,你所说的是不是和开发商出售房一样,我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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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是看文中只提到了开发商出售的房屋,“1、如果是开发商所售的多层住宅,“划拨”和“出让”在交易和拆迁时无任何区别,一般来讲,2000年前购买的房屋的土地性质均为划拨。”那房改房算不算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呢,如果不是,那土地证上的“划拨”在拆迁或是交易的时候有什么影响吗?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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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房改房算不算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呢,如果不是,那土地证上的“划拨”在拆迁或是交易的时候有什么影响吗?

我个人理解,可能有误,请了解的进来帮助更正
回:房改房,我认为算是开发商出售的房屋,房改房只是在购房过程中,得到了一些补贴,在拆迁和交易过程中,和普通商品房只有这点区别:
1、凡是房改房转移,需交纳评估价千分之五的土地收益金
2、凡是93房改房转移,需交纳10元/平方米的维修基金。
所以,“划拨”与“出让”和房改房是二个不同的概念,我这样说也不知对不对,纯粹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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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8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啊,被我转到江阴论坛去了,不好意思,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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