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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10号楼偶数层中间户,原预售面积为138平米,签合同时竞为144.7, 签合同当场要退房, 当时售楼小姐王虹与销售经理协商, 到时KFS会在晒衣阳台不封 或其它方面更改, 保证在交房时会在144以内, 大家都知道 这是契税4%分界点,正是她这么说,我们才签的合同.
交房通知上现为145.2, 而楼下同户型只有142.1 ,双方面积在晒衣阳台上算一半和全部的区别,那也只有相差2个平方, 我们的实测面积 应该在144.1左右, 当初售楼小姐代表开发商的承诺呢? 还有请问 这个公摊面积在25平方左右, 请问这是怎么分配的, 我想开发商不应该无视我们业主的利益, 否认当初的承诺, 强列要求重测面积 .[s:66][s:66][s:66][s:66][s:66]
我们10号楼偶数层业主已经联名写重测申请给财务倪总,请他代为转交朱总,希望得到最新确切的答复.[s:357][s:357][s: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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