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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请关注车位的业主们看看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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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下午,由房管局召集人防办、澄江街道、人民西路社区、港城物业、业委会等部门领导以及一名律师,就车位问题与港城部分已购(定)车位的业主代表进行了座谈。

会谈中,业主们一致认为:

一、地下车位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且该面积已计入房屋的公摊面积,KFS未取得车位的产权,故无权销售地下车位。

二、业主与KFS所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租赁合同范畴,该合同未遵守《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法律规定,故合同无效。

上述意见写入了本次《会议纪要》。

房管局有关领导同意,抓紧牵头并会同法院进行进一步地商讨。与会部门代表在《纪要》上签了字。

在此,感谢热心业主的共同参与,也感谢相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和付出。




以上贴子是从别的小区转的,因为在此小区车位问题引起的三双矛盾已经惊动政府,可以说也在江阴第一次由政府明确地下车位权属问题,值得我们小区借鉴,但由于部分原因我觉得有待于明确很多后续事项,比如车位的租用办法,日常管理办法等等----乱花
发表于 2009-8-2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有点什么行动啊,乱花听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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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9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小樟于2009-08-29 13:14发表的 :
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有点什么行动啊,乱花听你指挥


呵呵,乱花对于车位问题心灰意冷,只旁观不组织,这也是我借债买车库的原因.

车位问题涉及的政策面利益面的敏感性复杂性太多,不想多操这个心.

最终采取"买个车库成一统,不与邻居争车位,随他物业怎么管,堵我车库才发飚"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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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动动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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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先投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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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买了车库,省的今后为停车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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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买的,租的,合同是没问题的,YGZY太有水平了,滴水不漏。你投诉?投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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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买的租的到时候向KFS要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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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超过20年不是无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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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9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拿到发票再去投诉,倒是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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