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星期日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483|回复: 27

[综合类] 港城成功维权的先例透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8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港城有两次成功维权的先例,一是窗户的事件,二是楼中楼的事件。窗户问题的的解决一是本身窗户存在质量问题,二是合同上写的是双层真空玻璃窗,而我们以前的窗是单层窗,开发商违约。楼中楼的问题合同上写的面积拿不到房产证,又是开发商违约。所以尽管道路很曲折,但是问题还是得到了妥善解决。给个思路大家车位问题要得到解决,跟前面的两件事有同工异曲之处。所以烦请大家保持冷静,斗嘴皮子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请能够提供证据的业主勇敢地站出来,为了你我共同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09-7-8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港城业委会) 的帖子

有力的出力,支持业委会为广大业主的维权行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看好像有道理,那我也来透析下。
当初KFS承诺只“售”不租或者说是没买车位的车子不能进小区,这是许多业主听到的口头承诺,这是事实。但是现在没有书面的证据这也是事实,已购车位的业主的软肋就在于此。不知道业委一味强调拿出证据所谓何意,我发觉这和KFS跟我说的一摸一样的语句。作为代表全体港城业主的业委不应该这样,不能把口头承诺也是依据视而不见。
按照楼主的逻辑,谈判维权斗争都要依据的话,我想反问业委,争取车位出租的依据何在呢?
希望业委还是要直面现在的矛盾和问题,找到已购车位业主和租车位业主的均衡点,全面考虑车位方案,我想按照业委的能力绝对可以圆满解决车位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位出租是参照了其它小区的成功经验以及常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在物权法上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铁树业主是不是认为车位只能买不能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业主:网上的心情多很激动,语言也很激烈,心情可以理解!因为车位问题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很多麻烦,不解决好车位问题,港城业主就不得安宁,现在购车位的和预定车位的有怨恨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对业委会发表点观点和语言有些过激,有话对他们讲,我个人认为是很正常的,相信业委会也不会介意的。但请各位业主冷静下来!不要“操之过急”,相信业委会他们会努力的!他们也很不容易了!我支持全体业主们!支持!团结起来。相信港城业委会是全体业主选出来的,希望大家多换位思考,他们业委会肯定会三思的。我们是一家人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港城业委会) 的帖子

既然车位出租是参照其他小区的成功经验,那谈车位价格怎么就不能参照其他成功小区的经验了呢?
另外我没有认为只买不租车位,这是KFS的承诺。但是解决车位问题的方案要考虑买车位和租车位的利益均衡,楼主你说对吗?
再另外,KFS的承诺你应该也是知道的,既然现在KFS不能兑现承诺,业主利益受到侵害,业委是否也有义务为已购车位的业主说说话呢?
同时也回可爱的我,谢谢你的提醒,我只是和业委探讨,没有任何责问的意思。我也充分相信业委会三思后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我要告知下业委。
现在所谓许多人说的的“购买车位”,其实是一次性付清车位租金。现在所说的租车位,其实是每年付车位租金。这两者的实质是一致的,都是租车位,只不过区别在于一次性付清和逐年付清租金而已。两种方案很容易计算出利益均衡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业委的口气就像是KFS代表,就楼长一贴说明了一切!
无疑是和KFS商量出来的方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咱们不要指责业委,他们也难。我们尽量相信业委会从全体利益出发考虑方案。我想业委会这么做的,业委会换位思考,会慢慢的改变想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如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5-19 09:54 , Processed in 0.177696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