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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提醒:购买家具需警惕“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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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8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房装修原本是件令人开心的事,但最近黄女士却眉头紧锁。花费近10万元购买的长椅实物与图片不符,想要换货却被告知需要支付1万元的再存储费。“店方提供的实物与我选购的家具不符,他们的失误为什么要我买单?”12月10日,黄女士致电本报肖帮热线寻求帮助。

  ◎花费近10万元买来的长椅似被“整容”,更换仍需支付1万元

  2016年5月上旬,黄女士在M店选购了一批家具,包括大三人沙发、长椅、扶手椅、咖啡桌、角桌、大床、床头柜等,共计37万余元。其中一张想要放在客厅的花色长椅没有实物,只看见照片就订购了。选购商品后,店方曾多次派人上门测量家具摆放位置。

  11月17日,随着装修接近尾声,家具开始进场。黄女士却发现,长椅就像被“整容”了,颜色、花型、花色与当初看见的图片不一致,与大三人沙发、扶手椅也不协调,黄女士当即提出更换长椅。

  除了长椅让黄女士不满,床头柜也让一家人伤透了脑筋。一个房间的床头柜偏大,床和床头柜的宽度超过了房间的宽度,床头柜无法使用。另一个房间的床头柜偏高,把已经做好的开关挡住了。“交货前他们多次上门实地测量,不知道怎么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黄女士一脸无奈。

  为了配合床头柜,黄女士不得不全部更换墙体软包背景,并重新安装开关。

  11月20日,黄女士来到M店,提出更换一张与大三人沙发颜色一样的长椅,并要求店方就更换软包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店方表示,可以退换货,但根据合同订单条款,需要黄女士支付10%的再存储费。黄女士购买的长椅近10万元,折算下来需支付1万元。

  ◎店方合同属“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换产品

  黄女士觉得店方提供的家具实物与图片不符,更换款式理所当然。如今店方却要求自己支付10%的再存储费,她绝对不能接受。12月12日,黄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记者随即咨询了市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秘书长沈建龙告诉记者,商家提供的产品与承诺的款式不符,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换产品。M店要求消费者支付10%的再存储费,属于“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M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

  12月14日,记者和消委会就此事向M店经理了解情况。店方经理表示,再存储费是公司的运营费、人工费、运输费等费用,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订单条款,该部分费用必须由黄女士承担。至于床头柜,店内销售的家具均为成品家具,工作人员在实地测量过程中没有就开关高度等问题提醒黄女士,给黄女士带来了困扰。对于黄女士提出的更换长椅和对更换软包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要求,双方可以沟通。

  ◎购买家具多留心眼,发现“霸王条款”学会自我保护

  12月26日,记者联系黄女士时,黄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店方承诺免除再存储费,为黄女士更换一张长椅,并由黄女士在店内挑选一个台灯和落地灯作为更换软包费用的补偿。记者随后拨通店方电话确认,店方表示事情已经解决,不愿透露更多细节。

  究竟事情进展如何,记者又与消委会取得了联系,消委会表示,针对换货需支付10%的再存储费这一霸王条款,消委会已要求店方进行更正。店方表示,条款更正需要向总部汇报,门店不能作出决定。消委会将就此进行后续跟踪。

  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但记者发现,仅12月份,肖帮热线已经接到两起关于“霸王条款”的求助热线。新房装修需要购买的东西很多,消费者稍不留神就有可能遭遇“陷阱”,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有部分商家缺乏法律常识或者明知违法却以“钻空子”的心理来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签订“霸王条款”。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留个心眼,如果事后发现自己遭受到不公平待遇,应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一方面,消费者在下订单的时候如果发现类似“客户须知”的条款,可以要求商家对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与商家进行协商,并修改相关条款。另一方面,如果商家拒绝修改,消费者仍想购买商品的,若后续发生纠纷,可依据新《消法》第二十六条主张条款无效,消费者也可及时向消委会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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