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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房子买了,不住的话,要不要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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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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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江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http://www.jy510.com/a/newwg/2015/0703/14437_2.html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次月1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业主的房屋,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或约定标准支付。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含已装修的成品房),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期限最长为24个月。毛坯房自业主装修之日起视同入住。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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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添翼虎 发表于 2016-10-18 11:24
2015年江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http://www.jy510.com/a/newwg/2015/0703/14437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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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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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交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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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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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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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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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5 1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精装不住能打七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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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住一分折也没打,还是2.5元的物业费,也算很高了。真感到坑啊,也没个人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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